一、国家实行营改增税收政策,作为外省入藏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现在规定是要回企业所在地税务开发票,西藏这边不予代开,但企业所开具的发票拿到西藏,西藏项目所在的财政局又不予接受并表示不行,不能转款。针对这一问题,希望总局能给予解答和处理。 2016-05-10
答:您好!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税务机关不予以代开!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建筑施工,按合同总造价3%在县上缴纳增值税后,回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按多少缴纳,是否能够按简易征收缴纳? 2016-04-25
答:您好!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自治区建筑业营改增执行时间 2015-01-21
答:您好!西藏自治区国税局目前没有收到具体的文件通知。
四、请问西藏今年何时正式实行营改增的? 实行前,广告公司可以用国税的通用机打发票开广告发布费吗? 2013-11-22
您好,西藏自治区在8月1号开始实施营改增业务。
五、有"营改增"具体规定的正式文件吗? 2013-09-23
答:您好!请您参照 财税2013 37号文件!如有疑问请您拨打12366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六、关于拉萨西郊客运站、东郊客运站以及各出租车是否实行营改增政策。如有,取得客运站机打发票以及出租车票如何认定是否实行营改增,车票是否有更改。 2013-08-13
答:您好! 包括在营改增范围,属于公路运输。其余的问题问的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