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公司在2016年发现存在盘盈的房产,房产建造于1999年,那么,在会计上该房产如何处理?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且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经进一步了解,该房产系该企业与其他企业合作建房分配所得,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为行政划拨取得。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因此,根据发现年度所做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该房产的评估价,补记该笔房产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房屋建租物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收入
补计提折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房屋建筑物
补记相关税金: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