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水电房屋和物业费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2020-09-22

       问:研发费归集的水、电、房租、物业费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加计扣除吗?如果可以扣除的话应该填在A10712哪一行?

答:研发费归集的电费可以作为直接消耗的动力费用,水费则可以作为直接消耗的材料处理,分别填在A107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二)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费用和3、研发活动直接消耗动力费用这两行。

房租和物业费,不属于税法列举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事项,不得作为加计扣除计算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二条  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