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停产企业的工人工资、设备折旧账务处理?
2020-09-22

       问:单位不景气,长期停产,对应的生产人员工资计入哪个会计科目?还有对应的设备折旧如何核算?企业以后恢复生产的可能性是零。

答:因为不属于季节性停产,不会未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应当全部费用化,计入“管理费用—停工损失”科目。对应的设备折旧注意税会差异。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第三十六条 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在开工期间进行合理分摊,连同开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一并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第一款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