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演员范冰冰偷逃税一事刷屏。
根据相关部门通报,范冰冰及其公司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8.84亿元,其经纪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范冰冰本人,此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吃瓜群众不禁质疑:为啥范冰冰本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当年刘晓庆也是偷逃税,为啥就要"坐牢"?
巨额罚款体现处罚严厉
处罚结果显示,范冰冰及其公司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8.84亿元。接近税务部门的人士对中国财富网透露,就影视行业来说,这个处罚金额之高,十分罕见,堪称史无前例。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税务部门对于范冰冰拆分合同的处罚较为严厉,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对今后类似涉税违法行为起到强烈教育警示作用。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樊勇认为,税务部门处罚决定总体上兼顾了法律、社会和政策效果,体现了宽严相济、实事求是、区分情形、综合考量的宗旨。
具体处罚如下:
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
对范冰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范冰冰为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何只罚款而未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范冰冰偷税案处理结果公布后社会舆论较为关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知名财税审专家、资深注册会计师刘志耕对中国财富网解释,正是根据上述规定,尽管范冰冰偷税数额巨大、偷税额占应纳税额比例也很大,但由于范冰冰是第一次接受税务行政处罚,如果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了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并已受行政处罚,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如果范冰冰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则会被立案追诉。
由此可见,能否按时足额领罚,成为范冰冰能否"逃出生天"的关键。
刘晓庆当年为何"坐牢"?
据当年的新闻报道,刘晓庆及其所办的公司自1996年起偷逃税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573.4万元,总共欠税2000万人民币。中国财富网查阅资料发现,1996年北京市房价平均每平米4000元左右,职工平均工资每月不到800元。那时候的2000万已经是天价中的天价了。
前面讲了,范冰冰此次属于"初犯",如果及时补缴了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并已受行政处罚,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刘晓庆当年为啥"坐牢"了呢?
刘志耕对中国财富网说,首先应该明确,刘晓庆当年也没有被判刑,只是被依法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刘晓庆当年的案件发生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当时我国对偷税案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更为严厉,依据当时的刑法,刘晓庆被追究了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