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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可能以两型社会配套征收物业税

2010-06-04 文章来源:周芳 信息提供: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次数:
    “湖南、湖北拟试点实征商业地产物业税”传闻掀起轩然大波。《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日联系湖北省发改委,但未能证实上述消息的真实性。
  不过,一位接近相关职能部门的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但凡涉及税制方面的改革、试点,地方职能部门并没有权限,而是在国家层面操作。“但如果是涉及‘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改革配套,倒有可能由地方向上级提出改革方案。”上述人士进一步说。
  地产行业分析师陈真诚亦向本报记者透露,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向财政部上报改革方案,在武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内实施土地费改物业税。该改革方案称,湖北省申请先从企业物业税开始启动,积累成熟经验后再向个人住宅征收。
  商业地产投资专家吴克祥则认为,从商业地产“开刀”并不合理,“物业税打击的是投机行为,而不应该打击投资行为。商业地产大多数是投资行为。”此外,商业地产、写字楼等牵涉面积较少,所起到的宏观调控作用也较为有限。
  作为武汉本地的商业地产开发商,武汉佳海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袁化昨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政府对物业税或者房产税的征收群体应该有所区分,即便都是商业地产也不应“一刀切”。
  袁化认为,政府可对商业密度趋饱和的中心城区征税,而以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开发商参与旧城改造和新兴城区内商业服务配套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武汉GDP超过4500亿元,跃至副省级城市第五位。新开工商业物业的面积同比增长率超过180%,销售额同比亦增70%以上。万科、保利、金地等地产大佬加快在武汉布局城市综合体的步伐,仅万达集团就有4个项目正在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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