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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地区物业税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2010-06-04 文章来源:佚名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据《潇湘晨报》报道,早在半年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就已经将长株潭三市的税制改革等一系列问题形成方案,上报国务院。这一方案包括研究对商业地产率先试点征收物业税。
  湖南省相关权威部门证实了这一消息,但表示,由于省一级层面无权力开征新税种,湖南相关城市试点物业税的申请尚在等待批复的阶段,正式开征尚需时日。而《中国证券报》报道称相关部门正研究在湖南、湖北各选取一个城市,进行商业地产物业税的试点实征。
  湖南省相关人士表示,该方案目前交由国家财政部研究和完善,需待财政部提出意见后,再次上报并汇总各相关部委的修改意见方可成形。“即使试点方案能顺利地走完全部过程,也还需要一段时间。”这位人士说。
  《潇湘晨报》的报道称,长株潭城市群早已获批‘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一改革试验的计划就是在长株潭城市群范围内着手开展环保税、物业税、资源税、车船税等一揽子税收政策的改革和试点。
  另有消息称,国税总局去年底已开办了湖北、湖南“两型社会”房地产评税业务培训班。国税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在该培训班上表示,湖北、湖南两省将进行物业税的先行试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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