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服务业及其相关概念
(一)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是相对于传统服务业而言的。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作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要举措。十六大以来,我国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就影响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因素、发展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对策等与服务业发展直接关联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那么现代服务业的内涵与外延究竟是什么呢?它与传统服务业之间的分水岭究竟在哪里呢?根据现在国际通用的服务业分类标准,一般认为,传统服务业是指运用传统的生产方式提供服务品且在工业化以前就已经存在的服务业,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服务业、餐饮住宿业、修理业、商业等。而现代服务业则指其需求主要受工业化进程、社会生产分工的深入影响而加速发展的服务业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以新型经营方式和形态提供服务品的服务业,其范围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涵盖经过技术改造和升级的传统服务业。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四大块:一是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二是生产性服务,包括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三是个人消费服务,包括现代金融、商业、保健等专业服务;四是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之间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线,传统服务业一般具有增加值低、乘数效应小和劳动力素质较差等特点,传统服务业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高新技术嫁接以后,也会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一员。
(二)外包与服-务外包
外包( Outsourcing)又称资源外包,是指企业将不直接创造价值的后台支持功能剥离,专注于直接创造价值的核心功能,也就是将企业的一部分业务转移出去,1989年彼得-德鲁克在《大变革时代的管理》一书中预言,“在10~15年之内。任何企业都会将所有支持性而不产生收入的工作以及任何不提供向高级发展的机会的活动与业务外包出去”。外包伊始,外包业务主要是制造外包,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外包逐渐向服务领域渗透。根据《商务大辞典》的定义,服务外包通常指依据双方议定的标准、成本和条件的合约,把原先由企业内部人员提供的服务转由外部组织提供。一般而言,根据业务内容可以将服务外包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商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根据服务外包承接商的地理分布可以将服务外包分为在岸外包、近岸外包和离岸外包。其中离岸外包目前发展速度很快,如印度的班加罗尔和爱尔兰的香依开发区。
(三)产业集群与现代服务业集群
现代服务业集群是由现代服务业及与现代服务业具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及其他相应机构组成的有机整体。与制造业相比,服务业具有天生向城镇、中心城市集聚的特性。如,现代服务业中的审计、会计、咨询、法律等专业服务机构一般都布局在城市中心位置。根据国内一些专家的研究,现代服务业集群与制造业集群至少在三个方面表现出了明显的差异:一是现代服务业不仅高度集聚于大都市地区,而且一般是集聚于大都市的商务中心区,而制造业一般是集聚于城市的郊区,靠近两三个大企业或其他群体;二是现代服务业集群在选择产业集聚布局点时,主要关注专业、高素质的人力资本的易获得性,而制造业集群在选择产业集聚布局点时,则主要考虑原材料、低成本劳动力资本的易获得性:三是现代服务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生产和消费与交易同时进行这一特点,使得现代服务业必须在客户需求密集的区域聚集,而制造业则不然。因此,现代服务业集群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在发展现代服务业集群时,可以借鉴成熟的制造业集群经验,但万不可照搬。
二、我国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紧迫性
托马斯。弗里德曼在观察了印度的班加罗尔后,得出了“世界是平的”这一结论,并把服务外包比作“碾平世界的第五辆推土机”。目前,全球服务外包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的估计,未来几年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将以每年30%~40%的速度递增,2004年、2005年总值已经分别达到3000亿美元和5850亿美元。2007年总值达到1.2万亿美元左右。另据我国商务部预测,2010年全球服务外包市场规模将达到6000亿美元。而按照印度的估计,到2010年左右全球有1万亿美元价值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有1万亿美元价值的商务流程外包(BPO)。而服务外包是现代服务业中的近岸外包和离岸外包部分,仅仅是整个现代服务业中的一个部分。我国是制造业大国,有“世界工厂”的美誉,因此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具有近水楼台的优势。根据有关研究,在日本1970~1980年的高速发展阶段,制造业对服务业的中间需求年均增长率为13.4%,要高于对制造业本身的中间需求年均增长率的11.3%.另据美国1997年的公司调查,美国公司8 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开支增加了26%,在公司的总支出费用中,信息技术服务占全部费用的30%,人力资源服务占16%,市场和销售服务占14%,金融服务占11%,以上几项服务支出就占到了总支出的71%.由此可见,我国已经发展起来的“世界工厂”,会使我国发展“世界办公室”如虎添翼。另外,由于现代服务业具有高附加值、高就业率、低污染的优良产业特性,所以对社会的破坏和环境污染也更小,有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有数据显示,服务外包对我国经济的贡献是来料加工制造业的20倍,而服务外包的能耗却只有制造业的20%.另据印度全国软件和服务公司协会有关数据,2008年,仅全球计算机用户电话服务中心领域就为印度提供了110万个就业岗位。
三、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一)实施有利于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
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相比,最主要的一个特点就是高技术含量和知识含量,从某种程度上讲,技术就是现代服务业的生命线,因此发展现代服务业,必须实施有利于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扶持政策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将一批生产性服务外包企业纳入消费型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取得既鼓励制造业细化专业分工,增加对专业性生产服务的外包需求,又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速技术革新,推动服务外包市场快速发展的功效。二是加大对研发及人力资本投入的税收优惠力度,在目前的税收优惠基础上,适当提高现代服务业,尤其是服务外包的技术研发费用、研发人员工资支出在税前的抵扣比例,以刺激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三是借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成功经验,设立外包服务企业和科技型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用于专门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四是实施公共技术采购工程,促进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国家可以根据国情,对服务业发展的瓶颈技术、关键技术和转型必需的技术等实施公共技术采购,以加快现代服务业技术的发展。五是实施促进技术转让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二)实施有利于服务外包发展的财税政策
综观世界产业发展史,可以发现,在制造业的发展过程中,前后发生了两次大的国际分工,第一次是制造业中的制造业务之间的分工,表现为制造业外包,我国抓住了这次机遇,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世界工厂”;第二次是制造业中的制造业务与服务业务之间的分工,如果抓住这次机遇,我们就会发展成为“世界办公室”,因此有必要通过财税政策予以重点扶持。扶持政策也应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行服务外包出口退税,实现出口零税率,加大对国外服务外包承接力度。我国现阶段参与的国际服务外包主要是劳动供给型服务外包,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着较大的替代压力。为了减轻其压力,扶持我国服务外包幼稚产业的发展,建议对承接离岸服务外包获得的营业收入免征营业税,就所得来源地已缴所得税应予以抵免发生的研发投入若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可予以退免;对国内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行转包、分包所发生的流转税一律实行完全退税,实现服务外包出口零税负;大力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服务市场,对于企业境外常设机构已纳境外所得税实行全额抵免,并致力于推动双边或多边贸易伙伴之间无条件税收饶让。二是综合运用所得税、营业税优惠措施,减轻服务外包企业总体税负,增强企业竞争力。从各国服务外包的发展历程看,通过减免流转税、所得税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如印度政府制定的《计算机软件出口、软件发展和软件培训政策》,就对从事软件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实行5年减免5年减半、再投资部分3年减免等优惠政策。为了扶持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借鉴国际经验,建议服务外包行业营业税整体保持在1%~3%的税负水平上,对服务外包企业所征的营业税以差额计征,服务外包企业转包、分包业务的,以转包、分包后的净额征收营业税,以消除目前营业税中存在的重复征税弊端。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可以从有盈利年份起,给予“两免三减半”的定期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期满后再给予15%的低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三是建立健全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制度,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服务外包领域。由于服务外包属于幼稚产业,且具有正外溢性,所以要加大引导资金在服务外包领域的投入力度,以向社会传递政府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强烈信号,从而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服务外包领域。四是建立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重大项目给予补助、贴息,以支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金融服务业等,包括支持人才培养,支持企业取得资质认证和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三)实施有利于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财税政策
服务业与制造业相比,天生具有向城镇集聚的特性,更加适合集群发展,因此,在财税政策的设计和安排中,应当更加有利于服务业的集群发展。就我国而言,我们认为鼓励服务业集群发展,以建立现代服务业集群功能园区为主,优惠政策可以针对现代服务业功能园区制定。对现代服务业功能园区应当给予四个方面的财税扶持政策:一是加大对功能园区的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现代服务业公共信息平台、技术平台,重大通信基础设施等。将功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功能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鉴于服务业集群园区建设初期投入较大,而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因此中央财政应对服务业集群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重点支持,特别要支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园区、特色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业集群园区发展。二是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机制。要借鉴国外经验,通过多渠道筹资,建立“多方投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发挥不同投资主体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融资市场化。利用国家资金和政策启动风险投资。结合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将部分国有资本从现有企业中退出,将变现所得资金部分用于设立服务业集群功能园区发展基金,以政策性融资方式扶持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出资支持风险投资公司,以股权方式为主进行运作,以避免风险投资机制在高负债压力下转向中后期投资,同时可以设立混合型风险投资基金,以吸引民间资本加入。三是优先扶持一些业绩优良、发展前景看好的现代服务性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四是给予园区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等一揽子税收最惠待遇,以鼓励现代服务企业进入功能园区发展,加速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
作者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一)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是相对于传统服务业而言的。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作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要举措。十六大以来,我国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就影响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因素、发展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对策等与服务业发展直接关联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那么现代服务业的内涵与外延究竟是什么呢?它与传统服务业之间的分水岭究竟在哪里呢?根据现在国际通用的服务业分类标准,一般认为,传统服务业是指运用传统的生产方式提供服务品且在工业化以前就已经存在的服务业,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服务业、餐饮住宿业、修理业、商业等。而现代服务业则指其需求主要受工业化进程、社会生产分工的深入影响而加速发展的服务业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以新型经营方式和形态提供服务品的服务业,其范围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涵盖经过技术改造和升级的传统服务业。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四大块:一是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二是生产性服务,包括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三是个人消费服务,包括现代金融、商业、保健等专业服务;四是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之间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线,传统服务业一般具有增加值低、乘数效应小和劳动力素质较差等特点,传统服务业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高新技术嫁接以后,也会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一员。
(二)外包与服-务外包
外包( Outsourcing)又称资源外包,是指企业将不直接创造价值的后台支持功能剥离,专注于直接创造价值的核心功能,也就是将企业的一部分业务转移出去,1989年彼得-德鲁克在《大变革时代的管理》一书中预言,“在10~15年之内。任何企业都会将所有支持性而不产生收入的工作以及任何不提供向高级发展的机会的活动与业务外包出去”。外包伊始,外包业务主要是制造外包,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外包逐渐向服务领域渗透。根据《商务大辞典》的定义,服务外包通常指依据双方议定的标准、成本和条件的合约,把原先由企业内部人员提供的服务转由外部组织提供。一般而言,根据业务内容可以将服务外包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商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根据服务外包承接商的地理分布可以将服务外包分为在岸外包、近岸外包和离岸外包。其中离岸外包目前发展速度很快,如印度的班加罗尔和爱尔兰的香依开发区。
(三)产业集群与现代服务业集群
现代服务业集群是由现代服务业及与现代服务业具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及其他相应机构组成的有机整体。与制造业相比,服务业具有天生向城镇、中心城市集聚的特性。如,现代服务业中的审计、会计、咨询、法律等专业服务机构一般都布局在城市中心位置。根据国内一些专家的研究,现代服务业集群与制造业集群至少在三个方面表现出了明显的差异:一是现代服务业不仅高度集聚于大都市地区,而且一般是集聚于大都市的商务中心区,而制造业一般是集聚于城市的郊区,靠近两三个大企业或其他群体;二是现代服务业集群在选择产业集聚布局点时,主要关注专业、高素质的人力资本的易获得性,而制造业集群在选择产业集聚布局点时,则主要考虑原材料、低成本劳动力资本的易获得性:三是现代服务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生产和消费与交易同时进行这一特点,使得现代服务业必须在客户需求密集的区域聚集,而制造业则不然。因此,现代服务业集群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在发展现代服务业集群时,可以借鉴成熟的制造业集群经验,但万不可照搬。
二、我国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紧迫性
托马斯。弗里德曼在观察了印度的班加罗尔后,得出了“世界是平的”这一结论,并把服务外包比作“碾平世界的第五辆推土机”。目前,全球服务外包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的估计,未来几年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将以每年30%~40%的速度递增,2004年、2005年总值已经分别达到3000亿美元和5850亿美元。2007年总值达到1.2万亿美元左右。另据我国商务部预测,2010年全球服务外包市场规模将达到6000亿美元。而按照印度的估计,到2010年左右全球有1万亿美元价值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有1万亿美元价值的商务流程外包(BPO)。而服务外包是现代服务业中的近岸外包和离岸外包部分,仅仅是整个现代服务业中的一个部分。我国是制造业大国,有“世界工厂”的美誉,因此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具有近水楼台的优势。根据有关研究,在日本1970~1980年的高速发展阶段,制造业对服务业的中间需求年均增长率为13.4%,要高于对制造业本身的中间需求年均增长率的11.3%.另据美国1997年的公司调查,美国公司8 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开支增加了26%,在公司的总支出费用中,信息技术服务占全部费用的30%,人力资源服务占16%,市场和销售服务占14%,金融服务占11%,以上几项服务支出就占到了总支出的71%.由此可见,我国已经发展起来的“世界工厂”,会使我国发展“世界办公室”如虎添翼。另外,由于现代服务业具有高附加值、高就业率、低污染的优良产业特性,所以对社会的破坏和环境污染也更小,有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有数据显示,服务外包对我国经济的贡献是来料加工制造业的20倍,而服务外包的能耗却只有制造业的20%.另据印度全国软件和服务公司协会有关数据,2008年,仅全球计算机用户电话服务中心领域就为印度提供了110万个就业岗位。
三、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一)实施有利于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
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相比,最主要的一个特点就是高技术含量和知识含量,从某种程度上讲,技术就是现代服务业的生命线,因此发展现代服务业,必须实施有利于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扶持政策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将一批生产性服务外包企业纳入消费型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取得既鼓励制造业细化专业分工,增加对专业性生产服务的外包需求,又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速技术革新,推动服务外包市场快速发展的功效。二是加大对研发及人力资本投入的税收优惠力度,在目前的税收优惠基础上,适当提高现代服务业,尤其是服务外包的技术研发费用、研发人员工资支出在税前的抵扣比例,以刺激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三是借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成功经验,设立外包服务企业和科技型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用于专门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四是实施公共技术采购工程,促进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国家可以根据国情,对服务业发展的瓶颈技术、关键技术和转型必需的技术等实施公共技术采购,以加快现代服务业技术的发展。五是实施促进技术转让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二)实施有利于服务外包发展的财税政策
综观世界产业发展史,可以发现,在制造业的发展过程中,前后发生了两次大的国际分工,第一次是制造业中的制造业务之间的分工,表现为制造业外包,我国抓住了这次机遇,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世界工厂”;第二次是制造业中的制造业务与服务业务之间的分工,如果抓住这次机遇,我们就会发展成为“世界办公室”,因此有必要通过财税政策予以重点扶持。扶持政策也应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行服务外包出口退税,实现出口零税率,加大对国外服务外包承接力度。我国现阶段参与的国际服务外包主要是劳动供给型服务外包,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着较大的替代压力。为了减轻其压力,扶持我国服务外包幼稚产业的发展,建议对承接离岸服务外包获得的营业收入免征营业税,就所得来源地已缴所得税应予以抵免发生的研发投入若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可予以退免;对国内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行转包、分包所发生的流转税一律实行完全退税,实现服务外包出口零税负;大力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服务市场,对于企业境外常设机构已纳境外所得税实行全额抵免,并致力于推动双边或多边贸易伙伴之间无条件税收饶让。二是综合运用所得税、营业税优惠措施,减轻服务外包企业总体税负,增强企业竞争力。从各国服务外包的发展历程看,通过减免流转税、所得税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如印度政府制定的《计算机软件出口、软件发展和软件培训政策》,就对从事软件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实行5年减免5年减半、再投资部分3年减免等优惠政策。为了扶持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借鉴国际经验,建议服务外包行业营业税整体保持在1%~3%的税负水平上,对服务外包企业所征的营业税以差额计征,服务外包企业转包、分包业务的,以转包、分包后的净额征收营业税,以消除目前营业税中存在的重复征税弊端。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可以从有盈利年份起,给予“两免三减半”的定期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期满后再给予15%的低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三是建立健全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制度,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服务外包领域。由于服务外包属于幼稚产业,且具有正外溢性,所以要加大引导资金在服务外包领域的投入力度,以向社会传递政府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强烈信号,从而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服务外包领域。四是建立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重大项目给予补助、贴息,以支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金融服务业等,包括支持人才培养,支持企业取得资质认证和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三)实施有利于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财税政策
服务业与制造业相比,天生具有向城镇集聚的特性,更加适合集群发展,因此,在财税政策的设计和安排中,应当更加有利于服务业的集群发展。就我国而言,我们认为鼓励服务业集群发展,以建立现代服务业集群功能园区为主,优惠政策可以针对现代服务业功能园区制定。对现代服务业功能园区应当给予四个方面的财税扶持政策:一是加大对功能园区的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现代服务业公共信息平台、技术平台,重大通信基础设施等。将功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功能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鉴于服务业集群园区建设初期投入较大,而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因此中央财政应对服务业集群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重点支持,特别要支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园区、特色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业集群园区发展。二是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机制。要借鉴国外经验,通过多渠道筹资,建立“多方投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发挥不同投资主体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融资市场化。利用国家资金和政策启动风险投资。结合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将部分国有资本从现有企业中退出,将变现所得资金部分用于设立服务业集群功能园区发展基金,以政策性融资方式扶持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出资支持风险投资公司,以股权方式为主进行运作,以避免风险投资机制在高负债压力下转向中后期投资,同时可以设立混合型风险投资基金,以吸引民间资本加入。三是优先扶持一些业绩优良、发展前景看好的现代服务性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四是给予园区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等一揽子税收最惠待遇,以鼓励现代服务企业进入功能园区发展,加速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
作者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