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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地税局首次利用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征缴外籍人员个税

2014-09-01 文章来源: 张旭 崔梅 闫士亮 信息提供:江苏法制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徐州地税局获悉,近日徐州地税局首次利用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信息征缴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滞纳金共计150.1万元,成为该局借助国际情报交换手段查补个税的成功案例。
  随着国际税收协作日益深入,情报交换及其核查已成为涉外税务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防止纳税人利用税收政策、管理漏洞以及跨国交易的隐蔽性实施偷避税行为,有效避免涉外税收收入的流失,徐州地税局推行多项举措,积极开展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着力提高跨国税收的征管效用。5月份,徐州地税局从某缔约国获得某外籍人员税收情报信息,以此为线索,该局对该外籍人员任职受雇的某外资企业外籍人员申报情况进行筛查分析和数据比对,发现该公司多名外籍高层管理人员长期停留在境内,但仅仅申报了境内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可能存在少缴个税嫌疑。“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协定相关规定,部分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超过183天,应就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收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地税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介绍,一般情况下,对于不了解这个法律规定的外籍人员管理机构或个人,地税部门会实施约谈,说明情况,大部分人都会重新申报收入,补上税款。据此,徐州地税局遵照两国税收协定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与该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税收约谈,详细讲解了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明确告知已经掌握部分外籍人员境外收入情况,要求其协助对该单位所有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自查。该公司积极与境外公司联系,随后向徐州地税局提供了外籍人员的境外收入情况,经与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信息进行比对,结果吻合,4名外籍人员依法进行了申报补税。
  据了解,下一步,徐州地税局将进一步扩大和外国的税收情报交换范围,对辖区内停留时间超过协定规定且未申报境外收入的人员收入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必要时主动发起专项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让隐瞒境外收入偷税者现形,依法维护国家税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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