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记者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深圳文化企业今年以来发展势头强劲,产业产值效益和国税税收实现同步增长。统计数据显示,全市今年第一季度文化产业增加值达248.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全市36224户文化创意企业1-5月入库国税收入39.49亿元,同比增收4.7亿元,增长13.5%,高于同口径国税收入增速1.1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入库28亿元,同比增长38%。
文化创意企业受益"营改增试点"发展后劲增强。2012年11月1日,深圳市部分文化创意企业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下的"文化创意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五大类,深圳市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的文化创意产业36224户企业中约有26128户纳入试点。随着对"营改增"政策解读的深入,深圳市文化企业主动适应税制变化,"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及改征增值税税收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营改增减税效果明显,有效促进企业的营业销售收入强劲增长。
采访中,深圳市国税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处长熊为介绍了1-5月深圳市文化创意服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主要特点:一是试点纳税人增长速度较快。截止5月,深圳市11.38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文化创意服务业试点纳税人约占23%,较试点初期新增文化创意服务试点企业6357户,增长8.7%。二是试点纳税人减负效果明显。今年1-5月,文化创意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入库改征增值税5.32亿元,占营改增税收比重17%,仅次于鉴证咨询业及交通运输业,同时,试点纳税人前5月共计减税3.61亿元,减税面达98.6%。三是试点纳税人经营销售收入明显提高。受益"营改增"减税效应,5月该试点行业实现增值税销售收入77亿元,较1月大幅增长353%,其中营改增应税服务的销售额较1月增长101%。四是试点纳税人重点企业税收贡献突出。前5月"营改增"文化创意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入库前十名企业合计入库1.07亿元,占该行业改征增值税的税收比重达20%,其中不乏如某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某科技有限公司这些全市"营改增"纳税大户,上述两企业1-5月改征增值税合计入库6402万元。
据了解,深圳在2003年就已确定"文化立市"战略目标,2011年更是将文化创意与互联网、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一起列入深圳市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深圳市出台《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及多项配套政策,并打造了文博会、文交所、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三大平台"助力文化产业的发展。深圳市文化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形成了以动漫游戏、文化软件、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业等数字内容为核心的产业结构;产业发展迅猛,2012年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1150亿元,同比增长25%,占GDP9%。2013年5月深圳市第九届文博会总成交额达1665亿元,比上一届增长16%,文化产品出口交易额为123.82亿元,同比增长746%,超亿元项目达到162个。
税收政策作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各类文化产业资源均衡合理配置的有力工具,在针对文化产业的研发创新以及资本投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数据显示,2012年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5.6亿元,24户文化创意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各项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继去年营改增试点率先将文化创意纳入试点范围,今年8月1日全国营改增扩围又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新增的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从根本上来说也属于文化创意产业,营改增的结构性减税效应将惠及更多的文化企业,为深圳市文化产业的加速发展增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