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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2013年15号公告,投资还是对赌?

2013-04-25 文章来源:吴振宇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文件《关于纳税人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5号)。公告称,一些纳税人(以下称投资方)与地方政府合作,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包括企业搬迁、危房拆除、土地平整等土地整理工作)。其中,土地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由地方政府指定其他纳税人进行,投资方负责按计划支付土地整理所需资金;同时,投资方作为建设方与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协助地方政府完成土地规划设计、场地平整、地块周边绿化等工作,并直接向规划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设计费和工程款。当该地块符合国家土地出让条件时,地方政府将该地块进行挂牌出让,若成交价低于投资方投入的所有资金,亏损由投资方自行承担;若成交价超过投资方投入的所有资金,则所获收益归投资方。在上述过程中,投资方的行为属于投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其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征收营业税;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规划设计劳务和建筑业劳务取得的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点评:如果把地方政府换成其他单位,各位,这哪是投资,这不就是个对赌协议嘛。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真是创意迭出。杠杆融资、收益对赌,颇有投资银行风范。特别是,税务总局下文支持,在地方融资平台吃紧和财政转移支付困难的背景下,这算是帮兄弟部门一把吗?
  祝此类行为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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