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近一年来的财经热点,是政府通过结构性减税推动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刻影响着各类企业的运转和发展。在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所作的财政工作报告中,排在2012年工作成绩和2013年工作任务的第一项内容就是“营改增”。
新的一年里,我国政府将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如何做好“营改增”的落地,如何更好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是摆在财政工作者和企业管理层面前的重要课题。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营改增”成为与会代表热议的焦点。
深层次问题亟待破解
相对于企业对于自身或所在行业的关注,地方财政部门的管理者们将视线放在了破解“营改增”带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建议财政部能够通盘考虑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主要就是‘营改增’方面。这件事情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十几个行业,影响重大。”海南省财政厅厅长刘平治认为,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等,是不是要全部进行税改,还需要考虑。特别是对房地产行业,应当对其加税来实现税改的导向性作用,防止土地开发过热。
房地产行业的问题也在困扰着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他说,财政工作主要就是把好“收支两条线”,实施“营改增”这一结构性减税政策,一方面会使财政收入减少,另一方面也会促进传统行业的退出,而目前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就是房地产等传统行业。近年来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使北京房地产行业的财政贡献值明显减小,北京市财政收入也因此增长放缓。伴随财政收入的减少,转型升级需要的财政支出在增加,这增减之间造成的财政收支不平衡,需要政府统筹考虑,加以缓解。
山西省财政厅厅长郑建国说,原来营业税是地方的主体税种,“营改增”后,哪个税种应当是地方的重点,将来又将是什么,需要研究考虑,因为这不仅涉及地税税收增量的问题,还对加快地方税系改革方面有着重要影响。
企业应对“营改增”有赖内外协同
“营改增”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负,因此,在此次财政工作会议上,来自企业界的代表对“营改增”格外关注,在分组讨论中畅所欲言。
交通运输和建筑业将是明年“营改增”试点的重要内容。
一位来自上海的民航业代表表示,在财政部的政策支持下,民航企业可抵扣的税额还较为可观,感受到了税改的利好。同时民航业运力储备具有周期性,税改的影响还要持续关注。建筑业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代表认为,实行“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在具体实施中将会遇到一些困难,特别是需要全行业能够统一落实。其中,抵扣链条的完善对于企业非常重要,从试点地区的情况来看,如果抵扣链条不成形,企业会遇到一些困惑。
除了外部环境,企业内部的财税管理运作也是企业应对“营改增”的重要方面。在本报此前的采访中,深圳税桥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樊其国就表示,“营改增”后,企业要当心专用发票引发经济、行政及刑事风险,应当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行为,严格遵照规定开具、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税务机关检查,不得虚开、私自印制、通过非正常渠道购买、借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将承担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并处罚款等法律后果,这将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运转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畅捷通股份公司首席会计专家马靖昊也认为,企业享受“营改增”优惠应从关注抵扣开始,应尽可能选择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商家,抵扣自己应缴纳的税款。同时,可考虑将公司的财务(记账、报税等)、人事等进行外包,以节约公司成本,并享受进项税抵扣的政策。
从目前试点的情况来看,试点范围内的小规模企业税负降低、利润增加,也有一些行业及某些行业规模较大的企业税负是增加的、利润是降低的。作为企业而言,并非对这种情况无能为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板块业务支持部主任朱婕就表示,专业机构可以给企业提供详细的税负测算,并将测算结果用于商务等领域,从而影响采购、销售价格的谈判,为企业争取最大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