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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打击虚假网络发票

2012-09-05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中国会计网 浏览次数:

  9月1日起,广东地税将重拳出击,开展全省规模的打击"虚假"网络发票专项行动,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此项行动是广东地税贯彻落实"三打两建"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次专项活动将通过用票人自查、地税机关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网络发票进行全面查验,重点打击五类开票和用票的违法行为:制售假开票软件和空白发票;经营单位购买伪造的发票纸张通过套打等方式开具虚假网络发票;经营单位未取得受票人同意违规作废、冲销网络发票;经营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推延开具网络发票达到偷逃税款目的;单位财会人员不履行查验发票职责,使用虚假网络发票入账。
  按照地税部门的部署,自查阶段为20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用票人不积极自查,或自查后采取隐瞒手段的,从严处理。对发票违法行为,除补缴相应税款和滞纳金外,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其中,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网络发票100份以上或者发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或持有伪造的其他网络发票200份以上或者发票面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将被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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