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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征管改革内容 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2021-09-22 文章来源:徐建军 信息提供: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紧围绕新发展阶段、理念和格局,着力聚焦“合成”主题,涵盖“带好队伍、干好税务”两大主业,全面构建“四新体系”,明确提出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为“十四五”时期的税收现代化建设指明方向、理清脉络、树立标杆。《意见》着重阐述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6个方面24类重点任务,立意深远且内涵丰富。
  税收治理更高效,突出合成、智能和共享。在高度信息化的大数据时代,网络、大数据、云计算等将万物互联,为世界的发展开拓了无限的可能。如何面对大数据时代的税收工作,如何利用大数据的系统思维和万物互联的理念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是税务部门面临的全新课题。过去十年,税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已经建成涵盖基础业务、税收分析、风险监控、内控监督和行政管理等全系列的信息系统,实现全业务和全流程的数字化。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税务信息化建设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包括信息系统开发比较缺乏统一的规划、数据分散共享程度较低、数据的增值利用不太高等。《意见》以发票电子化为突破口,打通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数据链条,不断完善全社会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据的相互印证和联动分析,着重突出智能化改造,通过各类信息的一体化集成,实现信息的智能归集和自动分析,打造税务系统的智慧大脑。
  税务执法更精确,突出法定、规范和统一。税务执法体现税收的刚性,是实现国家税收的主要方式,一切税收执法行为都必须以法律的设定为前提。现有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缺少基本的法律依据支撑,很难满足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各个区域之间的执法标准也不尽相同。《意见》提出将加快推进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从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通过执法过程的留痕和公开,以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保障执法公正,通过构筑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内控体系,不断完善日常化精准化的内部监督。有效运用非强制式执法方式,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区域间执法标准统一,让跨区域事项畅通有序,扩大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
  税费服务更精细,突出便捷、减负和保障。税务部门始终聚焦税费服务优化,持续推出更多更优的便利化改革措施,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但是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意见》高度重视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多措并举提质增效,旨在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一是便捷高效,从政策的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到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二是减负提质,进一步简化资料、压缩次数、减少时间,全面提升税费咨询的智能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个性化需求。三是保障有力,重点要健全信息保护制度,税收数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必须高度重视数据安全,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税务监管更精准,突出信用、防控和惩戒。长期以来,税务部门一直面临着征管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意见》创新提出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机制,为今后的税收监管开辟了新思路。税务信用是衡量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的金标准,是包含所有涉税费行为的“数字画像”。以税务信用为基础的风险管理,将有效提高重点领域的风控和监管水平,构建高效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精准惩戒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税收共治更精诚,突出协作、协同和合作。税收共治是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现代化离不开全社会的共识和参与。税务部门不仅要做大税收治理的“朋友圈”,更要提升协同治理的“共治力”,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意见》以点带面,着重提出四点指导性意见:一是以发票电子化为契机大力推进部门协作,用电子发票这根主线牵动全社会的协同联动;二是加强以中介机构和税法宣传为基础的社会协同,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以顺畅行刑衔接为主的司法保障,构筑强有力的法律防线;四是深度参与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建设。
  组织保障更有力,突出优化、培养和考核。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后,税务大军实现了大融合,以机构改革新成效开创了税制改革新局面,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催生了发展新生动能。随着征管改革的深入,现有的机构设置和人力配置要与时俱进,需要进一步厘清业务边界,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绩效考核。《意见》进一步梳理总局和省市县局的职责边界,确立根据业务事项定岗定人的原则,着力培养高素质的税务队伍,以绩效考核的全过程化、智能化、自动化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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