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沙河口区地税局对某液压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的地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该公司采用金蝶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电脑记账,账簿和记账凭证均为电脑打印,企业的费用明细账均按照费用项下的子目(如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分类打印装订、独立成册,子目与子目之间没有时间和数字上的逻辑关系,不像手工记账按时间顺序列出多栏账目,且每页账目都有合计数。
在检查该公司2008年12月份的记账凭证时,检查人员发现,企业于2008年末将当年的管理费用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其中一笔子目账务为“借:本年利润100万元,贷:管理费用/科研费100万元”。但在检查管理费用明细分类账时,却并未发现该笔100万元科研费的发生业务记录。对此,该公司财务人员解释,因为2008年管理费用下的科研费项仅有这一笔业务,在按照子目分类打印装订管理费用明细账时,将该笔业务遗漏,忘记将该账页打印出来,因此在管理费用明细账上查不到该笔业务记录。
经核实确认,这100万元的科研费是该公司付给沈阳某学院的技术服务费,记账凭证后附的是沈阳某学院开具的收款收据,未取得正式合法发票。对于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沙河口区地税局责令其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304772.46元。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随着我国会计电算化的推广普及,采用计算机记账的企业越来越多,也给税务检查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当会计电算化企业的成本费用等明细账没有按照时间顺序列出多栏账,只是按照子目分类打印装订,而企业的成本费用项下子目又比较多、成本费用合计金额又比较大时,如果企业财务人员遗漏或者忘记打印某一子目的明细账,税务检查人员不仅很难发现,更无法查深查透。再如,有的会计电算化企业虽然打印了多栏明细账,但如果多栏明细账的当月合计数与当年累计数相互混淆、逻辑关系混乱,也会给税务检查人员查账造成很大困难。如何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笔者认为:
第一,税务人员在纳税辅导时,应当督促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打印装订会计账簿。对于成本费用等子目比较多的明细账,税务人员应当要求纳税人及时打印装订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多栏明细账。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在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特别留意成本费用等子目比较多的科目,要结合明细账和相关记账凭证仔细核查是否有遗漏的子目。对于尚未打印多栏明细账的,应该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打印多栏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