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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合理的"报损"避税,却害苦了企业

2019-02-19 文章来源:明税 信息提供: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
  案情介绍
  A公司主要生产化妆品,其主管税务机关到A公司检查,发现A公司账面上各月均有将产品赠送其他单位和个人视同销售的情形,但全年反映的累计金额仅9000多元。经过几天的检查,主管税务机关几次发现A公司领导拿着自家化妆品外出送人的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很疑惑,A公司一盒化妆品300多元,每次领导都要送礼几盒,为何全年却只有9000多元的视同销售?
  主管税务机关先抽查了A公司近5个月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情况,发现每月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品种和数量与月度销售明细汇总表上的完全一致,说明没有将对外赠送产品的成本混在对外销售的产品成本中一并结转。然后主管税务机关又抽取了3个热销品种,并随机核对这3个品种5个月生产入库的产成品数量与车间的生产完工记录,也未发现异常。两种方法均能未发现疑点,让主管税务机关一时变得无从下手。
  主管税务机关忽然想到在查看产成品明细账时,看到有报损记录。随后,主管税务机关再次打开产成品明细和营业外支出账页,并请A公司财务人员调阅了4份相关会计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发现所有报损会计凭证后面应有的书面申请报告、报损明细表、批准手续及相关经办、证明、审批人员等的签字一应俱全,但是产品报损有一定的规律:一是报损主要集中在三四个品种;二是春节和中秋节的两次报损金额最大,其余的报损约一月一次,但金额不大。
  对此,A公司财务经理作出了如下解释:一是报损的产品集中在三四个品种,是因为这几个品种的生产量大、销量大,自然报损额大;二是每个月的报损是平时正常对过期产品进行的处理,春节和中秋节报损额特别大是因为进行了两次全面盘点。
  主管税务机关又故意追问了两个问题:一是既然是主要品种且销量很大为何还会大量过期报损?二是既然每个月都正常对过期产品进行了报损处理,但为何春节和中秋还有大量的过期产品?财务经理被问得愣住了,不知应该如何回答,至此,财务经理只好承认事实真相。原来,A公司经常要将生产的化妆品特别是新产品作为礼品对外赠送和发放给员工作为劳护或福利品,由于全部视同销售税负很高,就只将一小部分做了销售,而大多数则以报损的名义列入营业外支出,从而偷逃了大量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
  分析
  实际上,有相当多生产日用生活品、食品、饮料等产品的企业,都存在将自产产品发放给员工、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或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情形。但是,不少企业未将这些自产产品按照视同销售处理,而是采取各种舞弊方法来逃避税收。上述案例中的A公司,以报损的方式处理就是较常见的一舞弊方法。但是,检查人员抓住"报损的都是过期产品"这一线索,与"刚开发的产品根本没过保质期"相对质,从而揭穿了虚假报损。因此,企业切不可自作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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