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采购环节是初始环节,不仅决定着后续研发、生产及销售等经营环节,而且直接影响整个企业的税负高低和税务风险,因此,需要高度重视采购环节的税务问题,包括税务风险防控和税负成本的降低。
从整体上看,采购环节的税务问题,主要集中以下几点,需要重视:
1、销售方能够提供发票的种类。如果采购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尽量争取从销售方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实现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双重抵扣,从而降低采购方的税负成本。
2、明确约定获取发票的时间。在现实交易中,经常出现对方不出具发票的现象,自己不能抵扣,从而提高了自己的税负成本。为了避免出现销售方不支付或拖延开具发票的情况,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发票出具的具体时间。争取先开具发票后付款,实在不行,也要留部分款项在开具发票之后支付。
3、明确约定不及时出具发票的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明确的出具发票的时间,销售方也有可能违约,不出具发票。为了防止对方违约不出具或延迟出具发票,一定要在违约责任条款中明确约定不按时出具发票的违约责任,至少能够弥补因没有发票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4、明确约定价款是否含税。此处的税是增值税,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增值税是价外税,但在实际交易中,价款基本都包括增值税的,这就出现法律规定和行业习惯的差异。为了避免后面的争议,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是否包括增值税税款。
5、发票出具主体一定是销售方。如果合同签署和货物交易及款项支收双方均是采销方,但发票的出具是第三方,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6、全面了解销售方的实际经营情况,防止出现失联或走逃的情况。如果销售方失联或走逃的,采购方从销售方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没有认证抵扣的,不能认证抵扣了;如果已经认证抵扣了,就需要增值税进项转出,从增加了采购方的税负成本。
总之,为了合法降低税负成本并有效防控税务风险,采购环节需要从销售方的经营情况、纳税主体、发票种类和出具时间等方面来调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