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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消费税纳税时间判别案例

2017-11-27 文章来源:蓝敏 信息提供:蓝敏说税 浏览次数:

  遇到一家小酒厂,亏得有时发工资都成了问题,资金十分紧张,这让人很难理解。
  卖酒的本质就是卖水。就算用纯净水来兑,别人纯净水厂卖水价都不亏,你把水卖成酒价还能亏?
  因为税交得多,有消费税,有增值税。
  问题是,酒厂计算出厂酒价是:成本+消费税+增值税+毛利=价格,水再大也淹不过鸭子的背,税交得再多也不怕啊。
  实际上,原因是销售压力大。
  销售压力大,于是回款周期就长,赊销会积压大笔的资金。
  一般合同会约定几个月回款期,发出商品后确认收入,钱的影子还没有看到,就先把消费税和增值税给垫出去了。这家酒厂由于特殊的背景,为保证依法纳税,结果资金就变得非常紧张。
  但是,实际上,《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纳税时间是"销售时"。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解释"销售"为:"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
  进一步解释"有偿"为:"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所以,没有收到货款、抵货款的货物或其它经济利益,就不算消费税的销售。即,在发出酒后,由于没有对应的经济利益流入--赊销合同只能保证经济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不代表已经流入--所以,应该在收到货款时,再交消费税。
  至于增值税,就更明确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直接规定,赊销、代销都应在收到货款时纳税。
  一分析,该酒厂白白提前垫支了消费税和增值税,这才是导致其资金吃紧的主要原因。
  发出商品时,销项应暂挂待确认。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并且不计提消费税。
  未来收到货款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此时再计提消费税。
  正是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错误理解,导致了这个小酒厂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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