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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外支付资金流异常的检查清单

2017-09-06 文章来源:李舟 信息提供:中国淘税网 浏览次数:

  1、资金流是判断业务真实性的重要证据,尤其是对于企业成本费用支出而言,无资金流、虚假资金流和异常资金流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违规行为。
  2、无论是哪一种资金流异常,实务中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涉税风险,首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不能够抵扣,其次是一旦认定为虚假交易,该笔支出在所得税前也不能扣除。不仅如此,企业还将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甚至涉及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企业发生交易,签署协议,取得发票但无资金流,通常意味着交易存在问题,很多的增值税发票虚开的最大特征就是无资金流。无资金流在企业账务中又表现为多种处理痕迹:
  (1)强行计入应付账款,导致应付账款数额巨大,而且账龄时间较长,不合常理;
  (2)按照股东、高管代付模式计入其他应付款,账面无资金流出;
  (3)将应付账款强行消除,与其他往来科目对冲,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
  4、虚假资金流是在账面显示货币资金减少,但实际并未真实支付的情况,又有两种类型:
  (1)伪造资金出账票据,甚至无出账票据强行做账;
  (2)以现金支付强行平账,甚至导致现金红字。
  5、异常资金流是显示有真实资金流出,但流出方向同真实业务和发票开具方不符,这种异常也分为三种情况:
  (1)资金支付方和资金最终收取方均吻合,但中间多了一个代收代付环节。这种情况虽然看起来资金流异常,但实际上有合理商业目的,而且最终收取方是一致的,税务机关可以认可。
  (2)资金支付方吻合,但资金收取方不符,以委托收款形式入账。如果企业不能拿出合理解释,将被税务机关视为异常,不予认可。
  (3)资金支付方不符,但资金收取方吻合,以委托付款形式入账。同样,企业不能拿出合理解释的将被视为异常,不予认可。
  6、企业在日常业务中应特别关注资金流,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三原则适用于费用支出,同样适用于资金支付。不能同时满足三个原则的资金流就是虚假或异常资金流,一定会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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