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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理解政策不到位,导致开具发票全作废

2017-06-01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普金网 浏览次数:

  案例
  苏州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今年5月初开具给杭州一家贸易公司5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会计人员在开票时抬头仅仅填写了杭州公司的名称,未填写对方税号、开户行以及账号、地址以及电话等开票信息,目前由于客户拒收而全部59份发票退回作废,开票的财务人员一直以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是填写对方单位名称就可以,其实错了!
  解读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中的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提到:
  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解读:
  这里强调的是个人消费者,而非单位,个人不办理税务登记,因此没法填写完整的税号信息等。
  提醒
  开具给个人的增值税发票抬头可以只写名称,但是开具给公司的增值税发票抬头一定要写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也明确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总结
  (1)会计人员一定要吃透政策、运用政策,而不要曲解政策;
  (2)会计人员若是由于自身专业能力不足的原因,导致没法吃透政策背后的东西,建议多多参阅行业内财税专家的政策解读,这或许会更有助于你全面、完整地理解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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