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财税期刊

企业怎么降低增值税纳税风险(最全路径剖析) 二

2017-03-27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普金网 浏览次数:

  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审核要点
  (1) 认证期限的审核。审核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2013年8月1日前非“营改增”试点地区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通过远程认证方式进行认证;是否取得认证相符的信息;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在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后,在规定的认 证期内进行认证。
  (2) 申报稽核比对期限的审核。审核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在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辅导斯管理的纳税人是否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认证相符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稽核比对;辅导期管理的纳税人是否在取得的货物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稽核比对。
  (3) 申报抵扣期限的审核。审核主要内容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或税务协查后允许抵扣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非辅导期管理的纳税人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在认证当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辅导期管理的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结算单据是否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或税务协查后允许抵扣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
  (4)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的审核。审核主要内容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逾期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的,造成的原因是否客观,能否提供证明客观原因的相关资料;是否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认证、稽核比对是否相符。
  (5) 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审核。审核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已认识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稽核比对相符或税务协查后允许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的,造成的原因是否客观,能否提供证明客观原因的相关资料;是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审核
  增值税应纳税额是否正确,重点是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两个部分的审核,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审核要点前面已作了介绍,这里重点阐述对增值税“应交税费”明 细账和纳税申报表的审查。
  1、增值税“应交税费”明细账审核要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是为了全面核算和反映增值税的应缴、已缴情况而设置的。对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审核,应主要注重以下几 个方面: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各项核算内容及财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2) 增值税是否做到按月计算应纳税额,“月税月清”,有无将本月欠税用下期进项税额抵顶、滞纳税款的问题。
  (3) 有无多记“进项税额”,少记“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造成当期应缴税金不实的问题。
  (4) 生产销售的货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计算的不予抵扣的税额是否在当期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增产品销售成本等。
  (5)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税款是否计入“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账户;计人金额是否与专用设备和技术服务费规定的收费标准相符;抵扣增值税税额的设备是否是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有无将通用设备支付费用混入抵扣增值税额;抵扣的专用设备是否初次购买;全额抵扣增值税税额后的专用设备和技术服务费支付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是否又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税务师应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会计核算水平以及增值税账簿设置等情况,选择相应的审核方法:
  对于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较完善,会计核算水平较高,账簿设置较规范的纳税人,一般采用审阅法、复核法、抽样检查法等审核方法。具体来讲就是审阅检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各栏目记录,将账簿记载的各项指标与会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对应数据相核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相核对,检查有无差异。对调整账务、非正常业务账务、红字冲减账务应特别关注,查阅其记账凭证。同时抽样审核各类相关业务的账务处理,较迅速、全面地发现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对于会计核算不规范或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不健全的纳税人,其增值税账簿记录往往不能作为审核的主要依据。应采用详查法,即审核每一笔经营业务情况,并可从销货发票、存货或银行存款等方面,审核其纳税情况。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审核要点
  (1) 本期销项税额。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账户,检查内销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应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的免税销售额。对于视同销售行为,应根据“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等账户 核算内容,计算其销项税额。
  (2) 本期进项税额。应根据“原材料”“应付账款”“管理费用”“固定资产”“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账户,计算确认纳税人的本期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对认证不相符和逾期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填列到申报 表中。
  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账户,计算确认纳税人的本期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对认证不相符和逾期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填列到申报 表中。
  (3)税款计算。应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上的逻辑关系正确计算各项税额,确认本期应纳税额和留抵税额。
  [例9-3]某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师事务所于2013年8月受托对企业7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取得该企业7月会计资料如下:
  (1)7月5日16号凭证:购进原材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价款100000元,税额17000元,取得铁路运输部门开具铁路运输发票一张,注明运费6000 元,装卸费3000元,款项均未支付,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1083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630
  贷:应付账款 126000
  (2)7月7日25号凭证:购进材料并入库,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134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200
  贷:银行存款 160350
  后附原始凭证:
  ①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9500元,税额25850元;
  ② 铁路运输发票一张注明运费4200元,其他杂费800元;
  ③ 银行解款通知单,注明金额160350元;
  ④ 材料入库单。
  (3) 7月9日42号凭证:购进材料一批,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自制出库单据上注明价款15_元,税额25500元,货款未付,材料尚未入库。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在途物资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00
  贷:应付账款 175500
  (4) 7月15日82号凭证:销售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价款200000 元,税额34000元,货已发出,款项已收到60%。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40400
  应收账款 9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
  其他应付款——应交增值税 13600
  (5) 7月18日95号凭证:2012年6月15日收取的出租包装物押金11700元,到期包装物未收回,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 11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1700
  (6)7月22日108号凭证:5月12日售出的部分产品,由于质量问题,购货单位退货,销货额为50000元,税额8500元,退回产品已验收入库,成本价为40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产品入库单、银行退款的回执单;
  ②《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网5551元,税额
  (7) 7月30日201号凭证:月末盘库发生原材料盘亏,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0000
  贷:原材料 20000
  后附:存货盘点表一张,业务内容:盘亏原材料成本20000元。
  (8) 其他资料:
  ① 2013年7月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无余额;
  ② 2013年7月企业申报进项税额为69330元,销项税额11900元,当月尚有进项税额 57430元未能抵扣完。
  要求:
  (1) 计算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指出该企业增值税计算缴纳存在的问题,并计算本月企业少计(多计)增值税税额。
  (2)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进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相关账务调账处理。
  答案:(1)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
  ① 销项税额=200000 x 17% 11700 (1 17%) xl7% ( -8500) =27200(元)
  ② 进项税额=17000 6000 x7% 4200 x7% ( -20000 x 17% )= 14314(元)
  ③ 本月应纳税增值额=27200 - 14314 = 12886(元)
  ④ 本月实际缴纳增值税=0
  ⑤ 本月少缴增值税=12886 - 0 = 12886(元)
  (2)企业增值税计算缴纳存在问题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处理调整。
  ①7月5日16号凭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铁路运输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该企业把装卸费3000元也按7%进行了扣税,多扣进项税额=3000x7% =210(元)。
  当期调账分录:
  借:原材料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② 7月7日25号凭证: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的要求,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25850元不允许抵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铁路运输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该企业把杂费 800元也按7%进行了扣税,多扣进项税额=800 x 7% = 56 (元),共计多扣进项税额为 25850 56 =25906 (元)。
  当期调账分录:
  借:原材料 25906
  贷: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5906
  ③ 7月9日42号凭证: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取得合法扣税凭证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材料尚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企业却申报扣税,因此,多抵扣进项税额 25500 元。
  当期调账分录:
  借: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 25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5500
  ④ 7月15日82号凭证:企业对尚未收款部分,挂往来账户,少计销项税额,应调增销项税额。
  当期调账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应交增值税13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⑤ 7月18日95号凭证: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该企业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未计算增值税,少计增值税=11700 (1 17%) xl7% =1700(元)0
  当期调账分录:
  借:其他业务收入 1700
  贷: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⑥ 7月22日108号凭证:账务处理正确。
  ⑦ 7月30日201号凭证: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而该企业发生材料盘亏,其进项税额未转出,多计进项税额=20000 x 17% =3400(元)。
  当期调账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
  ⑧根据上述六笔调账分录,月末调整本月应补缴增值税12886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2886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2886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