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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狗"请注意:"单身税"真的来了?

2017-01-23 文章来源:正坤一刻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今日要闻:
  ①"单身狗"请注意:"单身税"真的来了?
  ②财政部晒娃哈哈账单难服众:正税之外更要"清费"
  ③印度国内3000万人肥胖 政府考虑征收"脂肪税"
  ①"单身狗"请注意:"单身税"真的来了?

  据媒体报道,近日中央各部委密集召开会议,部署2017年环保、教育、住房、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各项重点工作。
  其中,来自财政部的信息显示:按照"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收体制。在新的个税体制下,将实行按综合所得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即将部分收入纳入综合,同时建立基本扣除加专项扣除的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综合所得收入相同的纳税人,有孩子要抚养的比没孩子的就可以少缴税。下一步将考虑将一部分教育、房贷、养老等支出,纳入扣除项,这也意味着贷款购房、家有老人孩子等大多数群体都能从中受益。
  消息一出,"有孩子要抚养的比没孩子的就可以少缴税"很快就被网友解读为"中国版的单身税要来了"。
  其实,财政部的个税体制改革并非针对单身和丁克人士,还涉及到教育、房贷、养老等方面,但却引发了网友和媒体对结婚生育问题、人口问题以及"单身税"的关注和讨论。
  "单身"、"不想生"风潮愈刮愈烈
  中国事实上已经成为"单身大国"。印度《德干先驱报》报道称,2016年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正快速成为单身大国,2015年单身人口达到2亿,有超过36%的单身女性选择不婚,有超过5800万人目前独居。尽管中国媒体和政府都担心所谓的单身潮带来的后果,但人口学家认为,未来这一趋势将在中国愈演愈烈。2013年,中国的未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990年的6%激增至14.6%。
  除了"不想婚"的,"不想生"的也不少。有媒体将"有孩子要抚养的比没孩子的就可以少缴税"视作鼓励生育的一项措施,而现实情况是,不想生孩子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了。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大陆人口红利不再,最新调查更发现,不只是少生,"连生都不想生"的比例正逐年增加,新世代"一孩"生育力严重拉警报。
  国家统计局2016统计年鉴显示,中国育龄妇女在2015年的总和生育率为1.047人,其中"一孩"生育率仅为0.556人。相比之下,在日本东京,由于生育率偏低的总和生育率多年徘徊在1.06人,"一孩"生育率更徘徊在0.61人,甚至在日本引发了"国难当头"的警惕声。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人口学者王广州认为,"一孩"生育率低跟晚婚、初育时间推迟、不孕不育比例提高有关系。王广州指出,"一孩"生育率低下不仅仅是不孕率升高的原因,主要还是由于长期的一胎化生育限制,影响生育观改变;加上生育成本提高,导致民众整体生育意愿走低,这种低生育意愿和低生育率的现实如今很难得到逆转。
  "惩罚单身"就是在鼓励结婚?
  其实看看邻国日本和韩国,早已为低出生率、少子问题头痛不已。据日本时事通讯社报道,为应对"少子化"现象,日本政府每年都会出版一本《少子化社会对策白皮书》,早些年白皮书提出的政策,还是以怀孕、生产和育儿支援为主,而近年来,日本政府已经意识到,要把促进年轻人结婚作为重要目标。
  日本政府这还算不上是"逼婚"。相较之下,韩国政府则是拿出了实打实的"逼婚"手段,那就是征收"单身税"。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2015年公布了新修订的年末税金精算方式,新的年末精算方式对未婚上班族来说十分"不划算",引得单身一族们怨声不断,市民团体也组织签名运动反对政府上涨税金。据报道,这项政策在子女税控除、子女出生税控除、独身劳动者税额控除、保险税额控除方面均有调整。在新政策中利益受损最多的阶层便是未婚的上班族,因为未婚上班族无法享受到特别税金控除优惠。
  在韩国相关的税法精算中,有子女的家庭可以通过子女税控除和子女出生税控除得到部分税金返还,这部分收入通常被人们看成是"第13个月工资"。然而,未婚人士或未生育子女的家庭享受税金返还的名目较少,新的年末精算政策对这部分人群来说相当于上缴了"单身税",预计年薪在2000万-3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5万-17.5万元)左右的上班族所需缴纳的税金增加20万韩元左右(约合人民币1150元)。
  不止亚洲,俄罗斯、德国等国家,都通过提供丰厚生育津贴等措施,来鼓励结婚和生育。
  ②财政部晒娃哈哈账单难服众:正税之外更要"清费"
  继曹德旺之后,宗庆后也来吐槽企业的税费之重:"乱七八糟的税太多了,光我们就要交500多种费,今年(2016年)1到11月份,已经交了4000多万了。"随后财政部晒了账单,称2015年娃哈哈有支出数据的实际缴费项目为317项,且所有收费项目"有法可依"。这个回应看似有理有据,实则很难服众。
  娃哈哈的账单有代表性,是观察中国企业"缴费"的绝佳切口
  "税"和"费",是企业运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舆论关注企业税负痛苦,税和费总是连在一起说,但两者性质有根本不同。"税"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或手段,我们常说税收法定,就是征税要经过公民同意,征多少税也要经过公民的同意。"费"一般被定义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在授权范围内,依照合理的规章制度,因提供特定的公共服务而征收形成的财政收入",遵循有偿原则。现实中许多"收费"在征收依据、程序上很不完备,往往一纸红头文件就决定政府可以收费。
  有观点认为,税费税费,对企业来说费才是最麻烦的。杭州纺织行业协会的资料显示:"一个企业从建设到投产面临的收费项目繁多:电力配套费、消防费、房屋质检费、测绘费、白蚁防治费、避雷费、人防费、自来水开口费、蒸汽开口费、燃气开口费、能评费、环评费、土地使用费、房屋使用费、排污费等,企业不堪重负。"
    娃哈哈的账单,提供了观察的好样本。根据财政部公开的数据,娃哈哈2015年实缴212项费用,其中政府收费一共29项,即2项政府性基金,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1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这29项就占到了整体缴费数额的81.15%。
  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都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一部分。政府非税收入共包括12项,常见的还有罚没收入、国有资本收益等。目前,中央层面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92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23项)共115项,涉及33个部门,大项之下还有细分项目。此外,各级政府均有数量不等、名称不同的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如果继续细抠,图表中显示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可能有部分也属于"政府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本应与政府无关,但不少提供这类服务的中介多为"红顶中介",与政府权力行使甚至一些官员之间有着有关千丝万缕的联系。
  非税收入比例在财政收入的逐年上升,部分证实宗庆后的抱怨并非空穴来风
  在政府的非税收入中,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占绝大比例。所以狭义的"收费"主要是指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广义的收费还包括各类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社会组织提供各类服务收取的费用。
  非财政收入在财政收入的占比,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企业税外负担的温度计。2015年,由社科院经济学部等共同发布的《经济蓝皮书春季号:2015年中国经济前景分析》指出,中国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呈现明显提高趋势,应防止各类"收费"加重企业税外负担。从数据上来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非税收入仅占财政收入的不足2%;2000年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仅为6%;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中的非税收入16609亿元,同比增长17.5%,占到当年财政收入的14.17%。到了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27325亿元,同比增长28.9%,占到当年财政收入的21.76%。
  非税收入不应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在一地的财政收入中,如果税收收入比重高,说明当地经济结构合理,法治水平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与行政权力相关的非税收入占比较低,企业和居民负担较轻。
  规费的数额未必很大,但却因名目繁多、未体现有偿原则,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中国式"收费"的特点是名目繁多、手续复杂,且许多收费项目并没有体现"有偿原则",这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引发企业怨言。
  

  城市公共事业附加基金
  部分规费收取时间过长且无明确限期。比如政府性基金为例大多无明确的收取年限。有些项目已经建成,但仍在收取;有些项目征收周期极长,比如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可以追溯至1964年,征收期限已超过50年。
  

  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来源。目前,一些省份已经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部分规费没有体现"谁受益谁花钱"的原则。根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6年的调研,在政府收取的基金中,反映比较强烈的是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水利建设属于公共品,费用应该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但从上图中可以看出,地方水利基金普遍向企业征收,与"营业税"无异,并没有体现"有偿原则"。
  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构的罚金。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法》,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总数1.5%(各地略有不同,北京为1.7%,上海为1.6%)的用人单位,就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北京为例,如果用人单位未满足1.7%的要求,需每年缴纳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006年起,政府开始以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残保金,比照地方税标准征收,进一步加强了残保金的强制性。但残保金一没有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变成了"为收费而收费";二是忽视不同行业的特性,一刀切,给一些并不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增加了负担。且残疾人就业本来就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再另收一笔保障费,有重复收税之嫌。
  除了政府性基金,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比如质量监督检验费,其实是政府在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并非什么"特定服务"或"额外管理",其所需要的成本费用是普遍性的税收。对此,社会成员已经进行了支付,再另立名目重复向企业征收也毫无道理。
  此外,部分规费虽然表面上跟政府无关,但实则也是依靠行政权力收费。诸如各种摊派的服务费、会费、协作费、咨询费,这在涉及环保、食品安全、检测领域尤其常见。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广东一家包装设备的企业负责人说:"一到岁末年初,各种会议、展览、评比、培训就找上门来了,都是找企业要钱的,企业哪敢不参加呀?"特别是一些行业协会收取的会费,"起步价"就是上万元。
  "正税"之外更要"清费",才能真正为企业减负
  针对小微企业的收费削减一直有政策。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14年11月中旬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4年至2017年底,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5项政府性基金。
  但从近几年企业家的发声来看,削减收费的政策效应并不明显。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认为,要以"正税清费"思路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定性,凡是那些事实上已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可通过一定程序归并,纳入税收的整体管理之中;比如地方教育附加、城市公用事业费附加等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文化、教育、公益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公共性。理论和实务部门对此的共识是,这些支出应当由公共预算承担,相关收入自然也应当纳入公共预算。对于价外加收的"费"和具有使用者付费性质的"费",应归并到价格之中,通过价格来体现,属于一般性收费的,则应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对于部门间重复收取、搭车收取的,则应坚决取缔。同时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消除各类收费滋生的制度性根源。
  但更重要的是,收费、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设立。只有法律才能真正厘清收费的法理,政府的边界。
  ③印度国内3000万人肥胖 政府考虑征收"脂肪税"
  

  据俄罗斯卫星新闻通讯社1月19日报道, 印度 政府日前宣布拟对垃圾食品征税,以应对这类食物对印度人健康造成的不益影响。
  根据医学杂志柳叶刀(Lancet)发表的一份研究数据显示,就总肥胖人数而言,印度肥胖人口总数排全球第三,仅此于 美国 和中国 。在印度,每五个人中就有一位是肥胖或超重。
  近日,印度卫生部和城市发展部11名高级官员会见了莫迪总理,并提倡对钠含量以及脂肪含量高的饮料和包装食品征收"脂肪税"。而这项提议也有望在2月1日出台年度联邦预算之前生效。据知情人士称,印度政府会将该部分税收收入用于国民医疗花费上。而通过征收"脂肪税",政府也将不仅改善人们不良的饮食习惯,同时还节省了用于治疗肥胖症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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