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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对楼市、你的钱袋子影响有多大?

2016-07-27 文章来源: 陈益刊 信息提供:中金在线 浏览次数:

  【导读】近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三亚表示,个税抵扣房贷已经确认,可以确定该方案会在全国推广。在成都G20会议上,财政部长楼继伟表示,所得税制和房地产税制改革至今未推出的一大原因是涉及大量利益调整,下一步将"义无反顾"推进改革。那么,房地产税全面开征还有多远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本届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义无反顾"来了 房地产税还远吗
  [朱为群表示,房地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是按照房地产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的。从税收公平角度去看,未来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将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目前上海房产税计税依据是按照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房地产税立法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这次引爆这一话题的是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他在7月23日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称,遗憾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还没推出来,原因是信息收集能力弱,而且涉及利益调整而受到阻碍。"会义无反顾去做。"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房地产税立法草案仍在起草过程中,困难重重。不过,对自然人征收房地产税所需的信息收集工作正在加快,国土部力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客观上有利于摸清房地产家底,为房地产税的出台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在全国所有省份推行的金税三期工程,对自然人进行全员建档,包含个人房产信息,也为房地产税改革铺路。
  草案有望2017年露面
  与以往只对城镇经营性物业课税的房产税不同,一字之差的"房地产税"课税对象将可能涉及所有房产,这包括普通老百姓(50.370, 0.71, 1.43%)的住房,这使得房地产税备受关注。
  2013年11月份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到完善税收制度时,首次提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2014年楼继伟在《求是》撰文提到房地产税构想。他称,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房地产税立法得到空前重视
  2015年8月,经过调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房地产税正式列入该规划。另外,房地产税还在今年和去年同时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年立法工作计划,属于立法预备项目。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透露,房地产税法由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研究,调整后的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
  "目前我们正在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对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论证,同时做好起草草案等相关工作。"刘修文说,待草案比较成熟,并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后,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第一类立法项目主要是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排在立法草案的"第一阵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房地产税快的话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7月2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如玉在第十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表示,目前房地产税仍在起草过程之中,操作难度很大。
  房地产信息搜集加快推进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姚胜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从社会经济各个方面来看,今年完成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很困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此前按照财税改革时间表,乐观预计,房地产税立法最早在2017年提交两会讨论,但今年初他改变了看法。他对媒体表示,有关房地产税的推出现在来看已和原来计划的时间表不匹配了,现在就看人大什么时候启动一审。从口风上来看是要把房地产税放一放了。
  贾康认为,有关房地产税的内部争议仍然较大,现在不推出的原因之一是考虑到目前的楼市情况和"去库存"的主要方向,"一旦推出可能会影响楼市"。
  房地产去库存,需要市场保持一定的交易活跃度,在条件不成熟之时开征房地产税,有可能逆转市场预期,增加去库存难度。
  楼继伟提出上述房地产税立法一大难题,就是信息收集能力弱。
  房地产税征税前提是搜集自然人的房产信息,比如一个人在全国有几套房产、价值多少等。目前国家正在加快相关信息搜集,国土资源部正在大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计划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总体部署。当这些数据信息实现了全国统一联网后,每个人拥有的房地产产权数量、布局等具体情况将"无所遁形"。
  另外,国税总局正在今年力推金税三期工程覆盖所有省份,该工程一大特点正是对所有自然人建档,包括个人房地产相关交易信息也被录入,这也将为房地产税等税制改革提供基础数据。
  税率、免征等细节引关注
  与房产税不同的是,未来房地产税将是一个全新的税制,其中之一可能就是未来房地产税不只是针对房屋本身征税,而是将房屋和土地合二为一来征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曾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
  房地产税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免征额和免税对象等都是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
  现行的房产税征收范围只在城镇地区,并不包括农村,除了上海、重庆两地试点地区外,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房屋,不包括个人住房。未来房地产税是否会突破上述限制,针对所有的房地产存量价值征收房地产税?
  税收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朱为群教授曾对本报表示,房地产税作为一个地方税种,其征税范围理应由地方来确定。各地差异很大,房地产税即使在全国层面立法,也不能完全无视巨大而复杂的地区差异,因而较为妥当的处理方式就是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公正规范的决策模式下自行决定征税范围,而不是强求全国统一。
  朱为群表示,房地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是按照房地产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的。从税收公平角度去看,未来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将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目前上海房产税计税依据是按照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房地产税税率如何确定,也是大众最为关心的一大问题。上海房产税实行0.4%~0.6%的差别化税率,重庆房产税为0.5%~1.2%。
  目前多数专家认为,房地产税开征后应该设计免征范围,只针对超出个人基本住房需求以上的部分才能征税。
  关于免征范围,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类观点支持免税标准按人均居住面积,比如上海试点房产税按照人均免税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另一类观点认为免税标准应按照房屋价值确定免征额,因为不同地区相同居住面积的价值可能相差很大,按照人均居住面积免税,就会有利于高价房主而不利于低价房主。
  房地产税对你的房子会有何影响?
  今年已召开的两次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都将国际税收合作作为重要议题。本次会议期间,也举办了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各国财长将讨论创新驱动和包容性增长的税收政策在促进投资和贸易、实现经济增长中可发挥的作用。那么中国将如何实现兼顾创新和包容的税收政策?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在会上给出了答案。 
  财政部部长 楼继伟 :解决包容性问题,更为有效的还是应该改革所得税制,改革房地产税制,这才能更好地解决包容性,解决收入分配问题。 
  楼继伟表示,现阶段所得税制和房地产税制的改革还没有推出,主要原因是信息收集和征管能力是弱项。此外,这会涉及很多利益调整,因而是最难达成共识的税制改革项目。 
  财政部部长 楼继伟:只要是真正的收入再分配,就会受到真正的阻碍。这是一个难题,下一步也是我们的任务,我们要义无反顾地去做。
  一二线城市或将先行实施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指出,房地产税作为一种地方税,在走完立法程序之后,可以选择先后实施,分城实施。在一些房地产市场过热的一二线城市,可以选择先行实施。
  虽然全面开征的步履艰难,但房地产税的征收一直是近年来中国社会的热门话题。有声音认为,房地产税一旦全面开征,会削弱"去库存"的效果。因此在库存压力减轻之前,应该放慢房地产税在全面推广的速度。
  何时通过:房地产税法最快2017年通过
  那么,房地产税全面开征还有多远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本届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房产税真的能降房价吗?
  有了房产税,持有第二套房子的成本将大大增加,这会导致准备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投机者踯躅不前和已经拥有第二套房子的投机者仓皇抛售。
  一个不再疯狂抢购,一个加紧低价出逃,买房的人在减少而卖房的人在增多,这无疑相当于增加了供应减少了需求,而一项商品的供应增加需求减少将会引发商品降价,这是经济学不容置疑的常识。从表面上来看,前面的逻辑严谨可靠,没有什么明显破绽,这也正是大众坚信房产税能使房价下降的原因所在。
  对于房地产税对楼市是否能起到降温效果这个问题,著名财经媒体人刘晓博认为, 第一,中国的房地产税开征仍然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至少四五年;第二,未来不会有累进制、惩罚性的房地产税;第三,真正有条件开征房地产税的只是数十个中心城市、经济发达城市。
  税率多高?按什么房价征收?免征额是多少?
  据央视财经了解,未来的房地产税主体税种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
  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是,房地产税一旦实施,买房要多交钱吗?要多交多少钱?
  

(央视财经)


  7月23日,楼继伟在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表示,应该积极推动房地产税制改革,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这是一个难题,但也义无反顾地要做。也就是说,房地产税制改革是必走的一路,再难也得走。同一天,楼继伟又表示,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和数字金融等行业应当征税。"大家一想到鼓励创新驱动就是想如何鼓励和优惠,我认为是要收税。"
  围绕房地产的税费有不少,惟一能让人惊恐的,只有房产税,或者叫物业税,或者在香港地区叫差饷税,这是房地产所有税费中最受人关注的税种。虽然对于房产税已有预期,但房产税到底何时征收却未曾定夺,在火热的市场中房产税总是隔着一层面纱。这是投资者隐藏的心病,是心头的刺,如今楼继伟先生直戳痛处,引出市场一片惊叫声。
  先把法治之争、道义之争放在一旁,房产税出台的概率很大。
  营改增后,服务消费业的税收地方政府所留不多,只有两条突围之路,一是继续土地财政之路,二是寻找到一条地方的长期税收之路,房产税是长期税收,是地方主要税种。
  没有房产税与服务业税收,政府对经济的掌控力将大幅削弱。等到走出实体经济转型的隧道,房产税将会推出,同时伴随着其他税收改革措施。
  目前土地加上房地产各项税费占了地方政府预算收入的半壁江山以上,但房产税与其他围绕房地产的各项税费不同,现在的各项税费主要围绕房地产交易进行,从土地到商品房,而房产税不同,不交易也得征税,并且是年年交,地方政府从房产税中得到的收入是可以计算的,是稳定的。
  关键是什么时候征收。如果现在征收,经济转型船到江心之时,土地财政地动山摇,这种冒进与急切是中国经济所无法承受的。笔者维持房产税不会大规模、普遍推出的判断,即使有也是试水。
  7月24日,《京华时报》刊文,采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先生,刘认为,"本届人大最后一次常委会预计将在2018年2月召开,但在这次换届会议上,可能会很难提交审议房地产税法的草案。因此,考虑到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在税率和征收范围等构成要素,以及是否给予地方一定自主权等立法模式方面,可能很难在短期内让各界达成相对接近的共识,因此不排除房地产税法的草案要到下一届全国人大任期内,才能够得以解决"。笔者认为,全面推出需要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如果推出,对市场影响极大。笔者在2011年的文章中表示,房产税是政府最大的房地产做空工具,投资者的收益将通过房产税成为政府的收入,是抑制房地产资本利得的重要工具。目前国内通胀保持平稳,货币购买力从直观感受上虽然下降,但广义货币总量等被严格监测、控制。一旦货币被有效控制,通胀压力下行,房产税就将成为真正的资产利得税,房产税的威力就会大幅显现。
  从理论上来说,不管你投资房地产赚了多少钱,政府都可以通过税收的方式,把投资者的回报抑制到一定的水准,这使得投资房地产失去高溢价的可能性,投资者将深受打击。
  政府都可以通过税收参与分成
  当然,政府可能将税收维持在较低的水准,像上海、重庆一样,如此重要的做空工具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原因只有一个:使用者不希望房地产大幅下挫,而希望楼市出现软着陆。在房产税逐渐铺开的过程中,取代土地财政的收入,这一过程将十分漫长。房产税收入微不足道,房产税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
  如果实行严厉的房产税,相信房产税推出之时,就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大转变之日。因此,目前的大型房企转向轻资产与服务业是未雨绸缪之举,非常必要。
  一边推房地产税,一边房贷抵个税,政府到底想干啥?
  就在最近几天,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分别面对媒体发声,预告了两个有关房地产的最新动态。
  一个是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已经确认,该方案确定会在全国推广。另一个是国家下一步会"义无反顾"地推行房地产税制改革。本文综合了这两大房地产动态,并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
  真是重大利好吗?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
  7月22日,贾康在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第16届年会上发言指出:"个人所得税可抵扣房贷已明确,会支付月供的利息支至于进展,要看个税改革的时间,中央要求的时间是1年左右,但年内可能赶不上了;可以确定的是,这种方案会在全国推广。"贾康认为个税抵房贷的实施,会使得房地产税再向前推进一步。
  所谓的个税抵扣房贷,或者说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指将房贷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
  目前:应纳税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实施后:应纳税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房贷利息)*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缴个税前,先把应还房贷利息部分扣除,然后再计税,这样相当于计税部分变少,可以少缴税。)
  自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消息一出,有人高呼:"这是楼市的重大利好!"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首先从两类购房者角度来感受一下。
  第一类:
  


  从两类购房者不难看出,中、高级收入又有房贷的群体,在"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实施后,确实获得了更多"福利",相当于利息支出中有15%-45%由政府来买单了。对一线城市和高端豪宅项目来说,这是一个"喜大普奔"的好消息。
  我们再来看另一个案例。根据近日媒体公布的数据显示,楼市领跑全国的二线城市南京2016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250元,每人月均为4208元。
  

 


  如果按照月均收入来计算,起征点3500元,对照个税所得税累进税率表可以得出,须缴纳税额为(4208-3500)*3%=21.24元,即便用房贷利息将纳税收入抵扣到"零缴税"的水平,也不过省了21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换句话说,以目前南京和全国大部分城市的城镇居民平均月收入水平来衡量,基本享受不到"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福利。
  虽然不能简单以平均收入来进行测算,但是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实施存在拉大贫富差距的风险。对此,有专家回应称,"房贷利息抵扣个税"改革会造成高收入群体减税效果更加明显,目前改革方案还没有落地,未来会有调整平衡的空间。
  去库存没戏了?
  推行
  房地产税
  早在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在此之后,由于中国房价暴涨,上海、重庆两地曾进行征收试点,但效果乏善可陈。13年过去了,房地产税仍是个"举国难题"。
  7月23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2016年第三次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表示:要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应该改革房地产税制,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推出来,除了信息收集困难,还有利益调整的阻碍。"下一步会义无反顾去做,这也是我们的任务。"由此足见国家对于打好房地产税"攻坚战"的决心。
  那么,中国版的房地产税税率多高?按什么房价征收呢?不妨先参考下图:
  


  中国社科院经济院研究院研究院汪德华表示: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房地产税一般以评估,而非市场价为税基。评估价一般要低于市场价,且会是几年才调整一次。他同时建议,我国的房地产税不能照搬国际经验,要根据中国国情,设定一定的免税额。
  除了房地产税税率等热点外,大家最关心的房价和去库存问题,经济大拿们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1房价会下跌吗?
  对于房地产税落地后是否能让房价真正回归合理水平,业界有着不同观点。一派认为,房产和一般货物不同,它具有资本的属性,因为它具有获得资本利得和出租获取收益的属性,因此,对房地产进行征税会使得资本的收益率下降,投资需求将被极大遏制,进而导致房价的下跌。
  不过,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认为,房地产税推出不会导致房价下跌。"因为中国经济高度依赖房地产,不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经济学家李稻葵认为,房地产税和房价之间的关系微乎其微,决定房价的主要是供需关系,而不是房地产税。因此,至少在一线城市,不要指望房地产税的推出能够使房价大幅下降。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的观点是,各国地方政府,在征收房地产税时,制度设计上尽可能不引发房价的剧烈波动。就房价的简单逻辑而言,影响房价的因素非常多:供需关系、土地制度、投机因素、货币供应等等。房地产税本身可能会影响房价,但不会成为影响房价走势的决定性因素。
  2是否与去库存相矛盾?
  有声音认为,一旦全面开征房地产税,会削弱"去库存"的效果。因此,在库存压力减轻之前,应该放慢房地产税改革的速度。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指出,目前中国三四线城市正在艰难去库存,这一阶段可能需要3-4年时间。因此,"让我们暂时忘记不现实的房地产税,而是考虑交易环节税费、个税、遗产税等问题"。
  不过,贾康对此持不同意见。他认为,应该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一线城市以及南京、厦门、合肥等热门二线城市已经具备开征房产地税的条件。而且房产地税还有助于当地平抑市场,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形成泡沫。至于三四线城市面临的去库存难题,则需要让大量农民工在当地住有所居。"这就需要利用如共有产权、公租房等方式减轻购房者的压力,有条件的还可以适当用一些金融杠杆"。
  开征房地产税 各方准备好了吗?
  [不动产登记主要是明晰和保护产权,而它的落实将为房地产税落地做好铺垫。房地产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需求,并可能会倒逼一些存量房流入市场]
  对于人们普遍关注的房地产税制改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7月23日于成都举行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表示,应积极推动改革,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这是个难题,"会义无反顾去做"。
  对于房地产税的改革,很重要的一环就是房地产税的推出和落地,自2014年国家开始实施不动产登记条例以来,房地产税的落地一直呼之欲出。"不动产登记主要是明晰和保护产权,而它的落实将为房地产税落地做好铺垫。房地产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需求,并可能会倒逼一些存量房流入市场。"克而瑞分析师谢杨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借力不动产登记抑制投资需求
  由于房地产税是对存量房进行征税,因此对于投资客有一定的打击。
  "未来房地产税实施后,我们预计大概抑制包括投机、投资和改善类约10%的购房需求。"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向记者表示。
  上海链家市场研究总监陆骑麟向记者坦言,此前在传言上海、重庆要进行房地产税试点后,上海陆家嘴曾出现过一阵二手房高端住宅的"抛售潮",一度让陆家嘴片区房价有所下挫。
  而房地产税落地的根本一步,在于不动产登记的落实和推进。自国家2014年宣布进行不动产登记后,全国各地都开始进行落实。
  以上海为例,在今年初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实施机构上,上海市提出,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推进实施统一登记。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下设不动产登记局,负责组织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整合市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承担不动产登记职能的事业单位,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作为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办理具体登记事务。各区县参照市级层面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上海不动产登记落实也会对上海后续房价管理提供更好的条件,虽然并不能完全扭转上海房价持续上涨的趋势,但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各类炒房因素。
  "此类政策一定程度上可以和后续管理投资投机型购房策略等进行挂钩,对于上海市场来说,各类资本对待楼市投资的态度并不一致,从楼市稳健发展的角度看,通过房地产税背后的威慑力和预期引导功能,能够有序引导各类资金进入上海房地产市场。"严跃进认为。
  全面落地还需时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日前在三亚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房地产税作为一种地方税,在走完立法程序之后,可以选择先后实施、分城实施,在一些房地产市场过热的一二线城市,可以选择先行实施。在他看来,房地产税是财税配套改革的一部分,也是税制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对于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不动产税的问题都是无可回避的。因此,开征房地产税要放在更大的角度去看,不要因为短期的、局部的困扰,而抵触房地产税的实施。
  与贾康出席同一论坛的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提到,目前中国三四线城市正在艰难去库存的过程中,这一阶段可能需要3~4年时间。因此,官方涉房政策不会轻易冒险,"让我们暂时忘记不现实的房地产税,而是考虑交易环节税费、个税、遗产税等问题"。
  克而瑞的一份报告提到,房地产税落地还需要时日。首先,不动产登记尚处起步阶段,不动产登记制度还不健全,历史遗留问题尚待解决;其次,房地产税开征事先需要通过完善的立法程序表决生效,征收范围包括哪些群体?税率如何厘定?究竟是单一制还是累进制?这一系列问题需要严格论证;最后,房地产税对于城市低收入群体影响颇大,尤其是租客群体,房屋持有成本上升将在租金中得以体现。
  穆迪认为,在中国,开征房地产税的一个障碍,是支持税收评估和征收的房产登记系统仍在开发当中,中国房地产税实现稳定收入的效果尚待时日。
  企业减负
  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中还有一个重点,就是行业营改增来降低整个行业的税务负担。
  楼继伟同时提到,把遗留的某些行业,特别是金融、建筑不动产、物流等行业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这实际是非常有利于专业化的、方便创新的,包括组织形式的创新,比如,建筑商往往拿不出标准的发票--以后会出现专业化的发展。
  银河证券认为,实行"营改增"后,可以为多数房地产企业减负。由于营业税为价内税,计税基础是企业的含税销售额,而增值税为价外税,以不含税的增值部分为计税基础,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税,解决了生产链条中重复计税的问题,对大多数房地产企业起到了减负的效果,但也对企业的发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按照新税制,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由5%营业税改为11%增值税,不动产可纳入增值税抵扣。由于建安、设计等成本纳入抵扣,会激励开发商增加精装修房屋供给,转型成功的企业将率先享受到减税优惠。
  中金公司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实施"营改增"后,房地产全行业税负有望从3960亿元(营业税)减少至3340亿元(增值税),下降幅度约为15%。
  "由于我国的房地产税制体系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除了对房地产企业的重复征税较为严重外,对于个人房产的税制也存在存量税缺失。随着房地产税制体系的不断完善,相信可以促进国内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告诉记者。
  房地产税改革义无反顾背后的逻辑:尚存三大障碍
  对于外界关注的房地产税改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表示,应该积极推动房地产税改革,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这是一个难题,但要义无反顾地去做。
  房地产税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优化税制功能,完善财产税体系。当然,它可能会附带有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形成泡沫的功能。
  目前,世界大部分发达国家及地区都已经开征房地产税,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居民财富达到一定规模后的大趋势,也是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不过,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改革仍然面临着许多障碍。
  首先是既得利益者的阻碍。房地产税改革是对社会收入调节与再分配,必然影响一部分人的利益,特别是在一线城市拥有多套房的,房地产税一开征,他们的持有成本可能会大幅增加。而这些拥有大量房产的人,他们本身对政策的制定有一定话语权,这对房地产税改革是巨大阻碍。
  其次是法理、学理上的障碍。很多人认为,在土地出让环节政府已经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在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是重复征税。
  三是技术上许多难题未解决。如不动产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另外,房地产税征收的范围、税率,以及征税办法如何制定等,目前还存在很大争议。
  这些问题看似合理,但未必经得起推敲。改革本身就是调整利益格局。从2003年提出物业税开始,有关房地产税的讨论已历经13年之久,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受到既得利益者阻挠。
  从学理上讲,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所有者经济权利形成的收入,而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是国家凭借社会管理者的政治权力形成的收入。各自的依据不一样,并不是单纯的重复征税,两者并行不悖是基本事实。
  对于土地所有权,即便在英国,私有土地也有终极产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同时,英国还有皇家持有及公有土地,不论哪种情况,其不动产税征收原则上是全覆盖的。而香港的土地总体来说没有私有产权,但住房保有环节要缴名为"差饷"的房地产税。对于土地使用权期限,《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是否有偿自动续期完全可以通过《物权法》的配套修改加以完善。
  记者认为,在解决了共识、学理、法理问题后,技术上的问题并不是真正的难题。上海、重庆两地的房地产税试点,已经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本土经验。中国现阶段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是完全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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