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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不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2016-07-13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

  5月1日全面营改增,供应商都纷纷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是问题来了,企业取得了不得抵扣的专用发票怎么办。
  方法一:不认证、不抵扣。企业取得了不得抵扣的专用发票,反正也抵扣不了,索性不认证也不抵扣。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便,在会计上视同取得普通发票处理: 
  借: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缺点是形成滞留票。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全国税务机关共同联网排查偷税漏税行为的重点项目之一,企业不仅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形成滞留票的原因并且进行说明,还面临税务机关上门核查"拔出萝卜带出泥"的风险,比较麻烦。  
  方法二:先认证抵扣、后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取得了不得抵扣的专用发票,先正常认证抵扣,再作进项税额转出。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会形成滞留票,缺点是记账比较麻烦,  
  借: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借:相关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但再麻烦也比向税务机关解释为何形成滞留票及"拔出萝卜带出泥"要简单。 一句话: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会计核算过程【发生额】和结果【期末余额】必须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上各栏每期申报金额相互对应--这个是税法上的强制要求,目的就是为了方便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和稽查。否则视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情形予以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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