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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税拟出新政改革:与父母住,扣完赡养费再交税

2015-12-14 文章来源:王新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深圳都市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未来5年,深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20年,深圳60岁以上户籍人口数将从2015年年末的25万人左右增加到2020年年末的40万人,常住老年人口数将从49万人增加到76万人。如何应对这种形势?12月8日,《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深圳市民政局官网上征集意见。意见稿中透露,深圳拟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譬如从其工资中先扣除赡养费,那子女的工资需要扣税的份额就会减少,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
  与新的形势要求相比,深圳市养老服务业的基础条件仍然薄弱,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值得一提的是,"十三五"时期,第一代来深建设者将同步步入老年,随子女来深居住养老的外地老年人也将大幅增加,候鸟式养老特点突出,全市养老存在"断崖式"养老压力。
  针对这种严峻的现状,民政部门将继续建设各种类型的养老机构,建立健全智能化养老服务网络。深圳还将探索老年人财产养老新模式,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采用住房养老模式的老人有条件地免征房产税,同时,对以养老为目的的老人转让住房有条件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中提出:"将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适度增加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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