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望颠覆各地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方式的司法判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某审判庭作出裁决:某省某地方税务局直接引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以转让房地产收入为基数按核定率计算税额的方式,对某省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违反了该税种上位法规定,并指出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性文件不应当作为该案例司法审判的直接依据,撤销某省最高法院判决书。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和某省某地方税务局正在积极准备上诉。如果该裁决能在二审继续,则颠覆了目前各地大部分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方式。将视目以待。
——本人认为(海涵):该判决体现了目前“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税”的精神,也是应当让税收法规到了正本清源的时候了。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注:这事不一定靠谱,海涵说话历来七拐八绕。木有查到相关信息,请大家证实!
一位官方土增税人士回应该事件的真假:胡说,还上诉?听都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