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税务稽查人员来说,在工作过程中时刻怀着依法管理的心态,认真细致地对待每一个细节,是应该养成的好习惯,也是赢得企业信任的一种方法。这是笔者的切身体会。
前不久,我们几个稽查人员到陕西一户高新科技企业检查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在进行完检查后,该企业老总热情地说:“你们难得来一趟,带你们参观一下我们公司吧。”随后,这位老总一边带我们参观企业的车间,一边介绍企业近几年的良好发展形势。“最近,我们还接了一批国外订单呢。瞧,我们的产品已通过这个国家专业机构的产品认证。”这位老总自豪地说。
说着,这位老总拿出了一张英文版的认证函。我们看到,这张认证函的最后一行写着“USD:6000”。
“你们公司给这家认证机构缴纳了6000美金认证费?”我们问。“是呀。”这位老总回答。
我们急忙赶回单位,详细查阅了有关营业税的各项政策规定。当天下午,我们又来到这家企业,找到企业老总,对他说:“对不起,你今天上午说到产品认证一事,我们回去查了下税收政策,你们公司为此还应补缴税款。”
看到企业老总疑惑的神情,我们解释说,营业税细则明确规定,出口产品须取得进口方所在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并由出口方支付认证费,相关支付款项属于境内应税劳务,应代扣代缴营业税。
听完解释,企业老总笑着说:“你们是为国家收税,只要你们收得合法合理,我们会一分不少地缴纳。我常对财务人员讲,缴税跟做人一样,一定要实实在在。你今天帮我们企业避免了税收风险,我还得感谢你们呢。”
经过和企业会计一起计算,我们最终确定相关认证费涉及税款2702元。第二天,该企业会计就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这笔税金。
【中国财税浪子公共微信taxlangzi】财税【2013】106号文附件一、(六)鉴证咨询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1.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全国性营改增始于2013年8月1日,这个事情发生在“前不久”,老板不至于揣着2013年8月1日之前的认证费收据在身上给税务局的同志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