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中国财税浪子的公共微信taxlangzi曾有广播,财政部税政司在2014年1月22日发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税政司称,最近,一些地方出现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免税政策理解不一问题,要求我部予以解读。现解读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6点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定义中,“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中的“代理人”包括直接代理人和间接代理人,“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包括为货物的国际运输开展的订舱、业务联络、货运安排、箱管、结算等业务活动,因此,试点纳税人无论是否与国际运输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其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只要符合上述定义,就可以按照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四)项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这一点,我们通常将其解释为“国际货代,一代二代均免税”。此前,《煤电油运》微信群曾有官方人士考证,各地国税均已接受该解读。但春节后却发生了戏剧性变化。中南美航线货代主持人豪哥发布公共微信称:
1、青岛市国税局:2月1日开始执行的免税备案政策要暂停执行,回到2月1日之前的增值税交税方式,和过去没有变化。具体再什么时间开始执行等通知。2月份已经开出的0税普票需要回收,还是按过去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税的方式操作。
2、宁波市国税局:宁波口岸2月1日开始执行免税备案政策执行,2月份开始开出0税率普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作废。MSC除外。
3、深圳市国税局:深圳口岸目前没有明确文件出台关于税改的方案,沿用之前的模式。
4、上海市国税局:上海口岸目前还是开含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沿用之前的模式。
5、苏州市国税局:国际货代仅指一代;选择差额征税,除官费外,可开专票。
【中国财税浪子公共微信taxlangzi】国际货代在营业税时代并无免税一说。财税【2013】106号文无中生有,在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四)项增加了一个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税的规定,而且还是过渡政策。税政司解释稿的发布,意味着营改增将国际货代的税改没了。说起来容易,但对于基层税务机关而言监管起来也很困难。对于国际货代的税改需要和出口退税机制结合起来考虑。
税政司解读稿并非规范性文件,充其量只是窗口指导,要求并非其下级的各级国税机关去执行,实际上也有点勉为其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