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工程款是与在建工程密切相关的往来款项。通常有些财务人员习惯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工程款,这是不准确的。"预付账款"反应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是流动资产核算的范围。预付工程款最终会转换为固定资产,是固定资产核算的范围。准确核算预付的工程款,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预付工程款"二级明细科目,进行预付工程款的明细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举例如下: 某企业建造厂房一幢,由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建造,按照承包合同,工程价款为500 000元,先预付60%,余额待工程竣工后付清。
(1)预付工程款60%:
借:在建工程--预付工程价款 300 000
贷:银行存款一一人民币户 300 000
(2)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价款余额: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出包 500 000
贷:在建工程--预付工程价款 300 000
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200 000
(3)结转已完工程: 借: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厂房 500 000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出包 500 000
同时转作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500 000
贷:在建工程一一已完工程--厂房 500 000
对于预付工程款的报表列示,新会计准则讲解:"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等的可收回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