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财税期刊

运输结算凭证需缴税贴花

2013-07-15 文章来源:朱冬 张锦华 信息提供: 中国淘税网 浏览次数:

  物运输是许多单位发生较为频繁的一项业务,无论是购进货物,还是卖出货物,都需要进行货物运输。其中,有些单位由对方承担运输费用,有些则由自己承担。对于由单位自己承担运输费用的业务,其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的运输合同,应按规定贴印花税票。然而,一些单位以未签订运输合同为由,不申报缴纳印花税,殊不知其用于结算的"运输结算凭证",也应作为贴花的凭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此外,《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运、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便于征管,现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运费如果能进行增值税抵扣,不应按抵扣后的剩余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而应以运费含税的金额。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例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某工业企业,当年购进材料时发生运费10万元,销售产品时发生运费20万元,均取得运费结算凭证,且运费发票符合增值税抵扣的要求。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1)购进材料时发生的运费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 93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7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2)销售产品时发生的运费
  借:销售费用 186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14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企业计算印花税的依据分别是10万元和20万元,而不是93000元和186000元。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