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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会计核算技巧

2013-04-17 文章来源:冯建华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了加大销售力度,目前国内大型服装企业,都具有不同数量的直营店和加盟店。有的企业以直营店铺为主,有的以加盟店铺为主,如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的销售店铺有4793家(其中直营店1130家,加盟店3663家),2012年年末增加到5220家(其中直营店增加到1306家,加盟店增加到3914家)。
  对服装企业来讲,这两种不同的实体店的会计核算是有很大差别的。
  直营店费用如何核算
  直营店可以是分公司,也可能是子公司。具体到直营店的有关费用核算方式,如果是子公司就需要单独建账,单独纳税;如果是分公司,就由总公司汇总纳税。 
  假设A服装企业总部在南京,在苏州有一个直营店,2012年租用的店面每月租金10万元(年初已一次性支付),人工费用5万元,建店之初的装修费用72万元分36个月摊销,每月摊销2万元。
  直营店年初支付店铺租金时:借:待摊费用/店铺租金
  120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0每月摊销店铺租金时:借:销售费用/租赁费
  100000
  贷:待摊费用100000每月支付人工工资及社保费用时:借:销售费用/工资、养老保险等 50000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等) 50000摊销店铺装修费用时:借:销售费用/装修费用
  2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用
  20000
  加盟店费用巧核算
  要加盟成功,必须给总部缴纳一定的加盟费,保证金,并服从加盟总部的统一领导,完成一定金额的销售指标。
  假设A服装企业有一无锡加盟店铺,加盟合同签定了5年,缴纳加盟费18万元,履约保证金10万元。店铺的装修符合总部要求,店铺租金、人工费用由加盟店承担。
  总部收到加盟费时:借:银行存款180000贷:预收账款/加盟费180000每月确认加盟费收入时:借:预收账款/加盟费
  12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2000收到加盟保证金时:借:银行存款100000贷:其他应付款/无锡××加盟店
  100000 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不同
  如果南京总部与苏州直营店采用总分机构核算方式,不同分支机构之间货物移动涉及的增值税,执行财税〔2012〕9号文件,由总部统一协调。例如,8月份从总部进货200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为300万元(不含税),假设对应的销售成本为162万元。 
  总部将服装送到直营店时,实际上只是存货从南京移到苏州而已,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5个条件。
  苏州直营店收到进货时:借:库存商品-××服装
  2000000
  贷:内部往来-总部2000000直营店确认收入时(假设收到现金等货币资金):借:现金、银行存款
  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620000贷:库存商品-苏州直营店××服装 1620000期末"库存商品"的余额是没有实现销售的在库商品,每月应该进行盘点核对;"内部往来-总部"的余额表示欠总部的货款。
  总部将服装移送到直营店时借:内部往来-苏州直营店
  2000000
  贷:库存商品-总部苏州直营店将资金转给南京总部时:借:内部往来-总部
  1620000 
  贷:银行存款1620000总部收到苏州直营店的货款时:借:银行存款1620000贷:内部往来-苏州直营店总部与各直营店每月应该及时核对往来余额,并进行确认。
  南京总部与无锡加盟店之间,采用买断模式,给予加盟店两个月的账期,存货的风险由加盟 店承担。
  假设8月无锡加盟店进货55万元(不含税价格,按市场指导价销售可实现100万元)。当月无锡加盟店实现销售80万元(不含税价格)。当月支付给南京总部以前月份所欠货款65万元。
  由于此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加盟商;A服装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符合收入确认的5个条件。
  月初发出货物,总部于月底统一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应收账款/无锡××加盟店
  643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3500南京总部收到无锡加盟店的货款时:借:银行存款650000贷:应收账款/无锡××加盟店加盟店的纳税问题,由加盟商在经营地自主纳税。
  如果南京总部与苏州直营店采用母子公司核算方式,子公司由母公司100%控制。子公司既是流转税的纳税义务人,也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这个时候,母公司在将货物移送给子公司,总公司第一次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苏州直营店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总部苏州直营店购进存货: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总部直营店实现销售时,需再一次确认销售收入:借: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直营店结转销售成本的处理 
  会计期末,母子公司还需要根据《新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抵销内部销售。这里的抵销内部销售余额有两部分,一是已销售部分,假设总公司给子公司50万元货物(不含税),子公司实现销售100万元(不含税),那么合并报表时,两次收入确认就是150万元,需要抵销其中的50万元,真正的销售余额只有100万元;二是总公司实现了销售,子公司没能销售出去只是作为库存的部分。因为实质是库存商品在不同仓库之间流转,没能真正实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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