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杂志《纳税人不可不知的所得税新政》算不算官方政策解读
中国税务杂志2013年第3期发布的署名作者为总局所得税司的新作《纳税人不可不知的所得税新政》无疑是一篇好文章,引起了税收实务工作者的广泛关注,以至于我们一度想推延中翰税务新书《企业所得税政策与实践深度分析(2013年版)》(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4月25日推出)的发布,以加入对类似问题的的讨论,但最终作罢。大家对《纳税人不可不知的所得税新政》反响热烈是一个好事,我们通过网络业发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的赵国庆老师也在点评这篇文章的内容。
暂不对《纳税人不可不知的所得税新政》的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中国财税浪子(公共微信taxlangzi)今天专门就其形式问题做出判断。
2012年2月1日开始实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12】4号)明确指出,税收政策是规范税收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本依据之一。税收政策的解读,是对税收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所作的解释性说明。做好税收政策的解读工作,对于帮助基层税务机关、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税法,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局要求,坚持“以解读为原则、不解读为例外”,按照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对税收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税收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必须进行解读。解读稿由主办单位的起草处室按照公文运转流程,与税收规范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批。所有对外发布的税收文件及其解读稿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均按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进行审核,由税收宣传管理部门通知税务网站管理部门对外发布。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文件及其解读稿只有通过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发布后,其他税务网站方可发布。
如此看来,《纳税人不可不知的所得税新政》确实是官方解读,但不能算作符合国税办发【2012】4号的正式解读。而且其内容是和国税总局网站发布的,来源于国税总局办公厅的解读稿是有矛盾和出入的。对于纳税人而言,到底是依据哪一个来执行,恐怕还需要税务总局再来一次解读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