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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工程成本核算四步骤

2011-06-30 文章来源:谭志伟 信息提供: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地税局 浏览次数: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中,工作量最大、难度最高、对清算结果影响最大的就是工程成本的审核。由于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基本上都由工程费用组成。因此本文将上述费用全部纳入工程成本审核的范围,按照循序渐进,层层分解的原则分四个步骤进行审核。

一、确定清算项目的规划布局

  由于很多房地产项目呈滚动开发的,而清算项目只是整个开发项目的一部分。其中很多成本和费用是整个开发项目共有的。因此,分析清楚清算项目中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合理分配开发成本和费用。是清算工作的第一步。做好这一步可以从开发项目的规划图开始。首先。了解项目的整体规划,包括有哪些主要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管道、公共设施、公共绿地等,然后,确定本次清算项目的具休内容,包括本次清算项目中有哪些建筑、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是整个项目共有的,哪些是独立的,准确分摊本次清算项目中所应扣除的部分。

  二、列明各项成本明细

  要做到准确审核各项成本,就一定要清楚各项成本的明细情况。具体说,就是要核实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都包括哪些工程,工程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已支付金额、发票是否开具。发票号码。各项工程在本次清算单位中应分摊比例等,并将这些情况列示出来,以便逐项核对。

  三、准确调配各项成本费用

  通过现场核实。将列表中不属于本次清算工作中的工程项目除去,将本应按比例分摊而没有分摊的工程项目进行分摊,并根据被清算人提供的合同、发票、工程款支付凭证。工程结算书等审核各项成本的数据是否正确,是否所有扣除项目都已经支付完毕。

  四、审核各项工程造价

  经过前三步的审核工作。清算项目中所包含的具体工程项目已经清楚。每项工程的分摊情况和支付情况也已经核实,剩下的工作就是要核实各项工程的成本即工程造价呈否合理。对于税务工作人员来说,这是一项复杂而陌生的工作,也是本文需要着重阐述的一部分,

  在目前的清算项目中,有的工程是发包给非关联公司的,有的是发包给关联公司。对于发包给非关联公司的工程造价审核相对简单,只需要审核发包方的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方的工程投标文件、工程合同。每次支付工程款时的付款凭证及发票、工程变更合同等,由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要审核材料清单,由于是非关联公司,双方调高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不大,只需要对投标书或者合同标定价格和最后支付的价格进行核实。如果二者一致。该项成本就可以确认。如果不一致。需要核实相关的变更文件。

  如果工程是发包给关联公司的,除了审核上述的资料外,还需要审核工程的结算资料。由于是关联企业。发包方和承包方可能存在工程造价偏高和工程资料不完整等问题。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工程合同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框架性合同。没有列明承包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单价等,最后以工程结算书作为工程造价的确认文件。由于工程造价等于工程量和工程单价的乘积,工程量可根据工程图纸结合第三步现场核实时审核。工程单价则根据结算书进行审核。工程单价由工程定额和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组成,定额是固定的。因此只需要审核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就可以确定工程价格是否偏高。在审核材料单价时,可将结算书中的主要材料价格。如铜筋、水泥,混凝土、木材、石材等主要材料价格与物价部门颁布的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和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如果结算书中的价格高于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和市场价格,则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日7)的规定,对工程单价按照物价部门的指导价格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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