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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需要“一把手”重视

2013-01-17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事实证明,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围绕税收风险管理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绩,大多都是基础性的,在没有“一把手”强力支持的情况下,很难实现重大突破。
  在全国税收征管改革日益提速并且不断深入下去的背景下,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这一战略性的工作能否在基层“落地”,和各级税务机关的“一把手”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原因很简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其深入推进下去的前提是需要动用很多的行政资源很人力、物力及财力资源,如果没有“一把手”的高度重视,这项战略性的工作就很难推进。但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仍然有不少税务人员对这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我在很多省市采访时,有不少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都告诉我,作为一项国际上已经十分成熟,国内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创新型工作,国内多数税务官员起初对税收风险管理还是十分陌生的。把这样一个陌生的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大家自然很难接受。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税务官员直言不讳地说:“你说税收风险管理重要,大企业税收管理重要,那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不重要?反避税工作不重要?纳税服务不重要?都列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能忙得过来吗?”
  然而,对这样一个似乎和“一把手”工程不沾边的工作,各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又都觉得举步维艰。因为作为一个新的部门,既没有征收权,也没有政策权,甚至连服务权都不能说有。用很多人的话说,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是在“夹缝中求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 “一把手”不重视、没思路、不推动,这项全新的工作就会阻力太大,很不好开展。
  其实,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肩负着神圣的使命——为税收专业化管理乃至下一步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探索经验,开山铺路。我们前面已经提到,2012年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已经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要“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这次会议强调,大企业是税源的重中之重,对税收工作全局具有重要影响,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为此,会议强调,要在整体框架内对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进行系统设计,在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面摸索规律,积累经验,为征管改革攻坚克难。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还指出:“抓好了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抓住了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方面,有利于解决改革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带动整体征管水平和效能的提升。”
  同时,根据国外经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将逐渐成为统领税务机关所有工作的重要导向性工作,将贯穿在税收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角落。因此,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与日常的其他工作等同起来,缺乏远见。
  从全国范围来看,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即便没有被列为各省、市税务局长的“一把手”工程,但这项工作还是在实践中得到了不断的推进。这从国家税务总局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连续举办的两次税务风险管理培训班上的情况来看,便可窥见一二。
  记得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举办第一次税收风险管理培训班时,从全国各地选调的30多名学员中,多数人对税收风险管理是持观望或怀疑态度的,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提出的问题多是基础性的,那时候大家还在怀疑在中国有没有必要引入并推动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这一理念在中国的是否会“落地生根”。短短一年之后,情况就发生了很大转变。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举办第二次税收风险管理培训班时,没有人再怀疑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了。相反,大家都在结合所在省份的实践和IMF专家认真地讨论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都在千方百计想着“怎么干”。一下课,IMF专家就会被大家团团围住。
  在没有普遍获得“一把手”工程地位的前提下,各省税收风险管理能得到今天的程度,实属不易。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一把手”的亲自推动,这项举步维艰的工作还能继续顺利地推行下去。因为我发现,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围绕税收风险管理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绩,大多都是基础性的,在没有“一把手”强力支持的情况下,是很难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的,而这些问题,又恰巧是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瓶颈。目前,由于安徽国税、海南国税、四川国税、广东地税等部分省级税务机关“一把手”的重视,这些省局在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在不同的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要想体现出税收风险管理独有的特色,要围绕税收风险管理重新整合税收管理资源,要不断推陈出新,开创税收风险管理区别与以往的全新业务和手段,没有“一把手”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将是很难想象的!我们一直在强调(或者说希望),大企业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要有企业高层的重视,特别是董事长或CEO的重视,那么相对应的,税务机关的“一把手”不仅应该重视税收风险管理,而且应该带头重视。
  然而,在我的印象中,不论是总局还是省、市、县局,围绕税收风管理的所有正式文件和领导讲话及批示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非“创新”和“ 探索”莫属。的确,这是一个需要创新和探索的工作,但是当创新和探索取得一定成果的时候,一定要用制度的形式把这种成果固定下来,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然而,要想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业已取得的探索和创新成果,必然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必然要打破现有的税收管理格局,动一些人,一些部门的“奶酪”。这就需要“一把手”在认识上要充分,在方向上要准确,在决策上要长远,在推动上要坚决。否则,已经取得一定成果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就只能原地踏步,或者蹒跚而行。
  时间不等人。如果以风险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逡巡不前,势必会影响有关各方对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重要性的正确认识,动摇各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信心,消减其工作热情。更重要的是,实施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已经启动4年,如果不能尽快产生新的、稳固的成果,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广大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对税务机关未来工作导向的判断和信任。
  其实,任何改革都是有风险的。我国从2009年明确提出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至今已经有4年多的时间,但是总体的工作思路和各省的工作思路依然有必要进一步明晰。我认为,在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正在不断提速的大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应该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应该尽快把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列为“一把手”战略,理清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思路,重点抓,抓重点,尽快实现阶段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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