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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三字经

2012-07-26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税与赋 古有之 新中国 改税制 征管法 赋权利 知情权 告税事
  保密权 保隐私 监督权 督税事 选择权 选方式 邮电代 任选之
  延期权 延申纳 多缴税 有权退 优惠权 享减免 涉税事 可代理
  陈述权 与申辨 遇处罚 可行使 税检查 索证书 完税证 有权取
  救济权 保权益 遭处罚 可听证 征方错 索赔利 权和责 不分离
  行权利 莫忘义 领税证 办变更 设帐簿 保凭证 实核算 尽义务
  财会规 与制度 遇税法 不抵触 控税机 规定装 义务用 要推广
  申报期 如实报 缴税期 按期缴 代扣税 是义务 遇税检 要主动
  停歇业 应说明 遭灾害 要报告 并与分 税先清 后来者 续履行
  纳税人 立帐户 持税证 办业务 大宗品 遇处分 处分前 报批复
  征管法 是基础 纳税人 要牢记 享权利 尽义务 国强盛 人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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