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租入土地500亩,每亩租金为1000元,租期为 2010年1月1日至2030年1月1日共计20年,该土地用于搭建大棚种植花卉,某公司于2011年1月1日支付头五年的租金250万元。
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对租入的土地进行平整并开始搭建大棚,至2011年12月31日,该工程尚未完工,那么,对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100万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该公司将上述100万元计入在建工程——大棚,将租金计入在建工程的做法,实际上虚增了公司资产,因为,大棚的价值并没有因为该笔租金的存在而增加其价值,因此,该会计处理是不恰当的,既然没有增加大棚的价值,那么,我们认为,应当将100万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