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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受大病医疗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5-11-21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13、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14、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15、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16万吗? 
  答: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16、如何理解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和扣除限额的关系?
  答: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上述所称的1.5万是“起付线”,8万是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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