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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是10月征期申报下半年的房产税,预计11月取得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2025-11-09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5-04-17发布的问答:
  “问:纳税人去年十月份房产税征期后取得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16]24号)文件规定,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10月征期起至次年4月征期前新增的房产,于次年4月征期申报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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