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
“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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