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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货物已经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次月冲红退款进项税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2021-09-30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按照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购进货物已经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次月冲红退款进项税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还是直接冲减进项税处理? 是: 错: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还是: 错: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答:针对您背景中所提问题,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有关规定,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或待抵扣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或“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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