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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2021-07-09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1、本月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月底需要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余额结转到“转出未交增值税”,然后再将“转出未交增值税”余额结转到“未交增值税”? 2、如果当月无销项,只有进项,月底是否需要将进项税额余额结转到“转出未交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36号)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等专栏,这些专栏分别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或者贷方,不涉及月末结转。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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