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2个问题想请贵司解答一下。1、请问财库2021【21】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有限范围内竞争或者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外,一般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请问该条例所指的“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有限范围内竞争的情形”是指哪情形?2、该条例提到一般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般”是否解释为必须? 谢谢!
1、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可以不采用公开方式的情形,如《政府采购采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的情形。
2、“一般”指的是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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