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将非现金资产(外购、委托加工或自产)用于对外投资、对外捐赠、抵偿债务、换取其他资产、分配给股东、奖励给职工、作为样品送给他人等方面,由于非现金资产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应当视同按照公允价值销售(或处置)处理,确认当期损益或利得。”是哪条准则或文件规定的?
答:对于您所咨询的“企业将非现金资产(外购、委托加工或自产)用于对外投资、对外捐赠、抵偿债务、换取其他资产、分配给股东、奖励给职工、作为样品送给他人等方面,由于非现金资产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应当视同按照公允价值销售(或处置)处理,确认当期损益或利得。”,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中无此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