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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2019年1月1日起无须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2019-02-14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201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答: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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