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是10月1日执行,那么我发9月份的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该扣3500还是5000元?我10月份申报个税的时候,是扣3500还是5000?
之所以很多人会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候摸不清头脑,是对四个日期没搞明白。那就是工资所属期,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税款申报期。
通常来说,这几个期限的流程是这样的,工资所属期是员工工作的所属期,但一般来说公司不会当月就发工资,一定是等下一个月才会发,发工资的那个月,既称之为工资发放期,又叫税款所属期,在这个月会计需要计算出每个人应扣得个人所得税。算好之后,再下一个月去税务局申报缴税,申报的那个月是税款申报期。
新个税法10月1日实施,针对的是哪个期限呢,记住针对的是税款所属期,而不是其他的日期。
税款所属期是税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是判断一笔税款适用什么税收政策的标志期限。税款所属期只要属于新法实施后的日期,就享受5000月的扣除。反之则不能享受5000月扣除。
我们可以用下面这张图来直观地理解一下新法实施后影响的是哪个月的工资

通过这张图,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上一行绿色方块,10月份发放的9月份工资,是可以享受5000元的扣除,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11月去税务机关申报。
下一行绿色方块中9月发放的工资,虽然10月份去税务机关申报,但因为这部分税款的所属期是9月,不能享受5000月扣除,还应该是3500元的扣除。
有的人说,那我可以8月份的工资不要9月发,放在10月份发,不就可以享受5000元扣除了吗?
的确有道理,是可以享受,但实际上是吃了亏的。因为10月份发8月9月两个月的工资,是合并起来一起计算扣除5000元的。原本你分两个月发,可以扣一次3500元,一次5000元,一共可以扣8500元的,这样一来,反而弄巧成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