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在一次会计讲座上听有的会计说印花税又有新优惠政策了,出了减免政策,那么已缴的印花税还给退税吗?
答:《财政部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期,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理解上述政策,企业的会计账簿有"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经营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中对载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按二者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以后年度二个科目有增加额的只就增加额再"补贴花"。
印花税财税[2018]50号文件出台后,在2018年5月1日后对新设账的企业,记载资金账簿贴花,以及以后二科目有增加额时,按万分之五的50%贴花。
2018年5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其他经营账簿不再贴花。
印花税是行为税,发生行为时即纳税,因此此前已贴花应为:"行为已发生过"贴的印花税票已经划销,不可能再揭下来,因此尽管新政策出台了,对已贴花也不予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