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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2018年第42号公告对建筑业有哪些利好?

2018-08-14 文章来源:严颖 信息提供:中国淘税网 浏览次数:
  新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第六条、第七条是有关建筑企业的利好,为什么说它是利好?一起来看看吧。
  42号公告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公告)相比有三大变化:
  一是扩大了兼营行为的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至此,一项销售行为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作为兼营行为处理的一共有三项:一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二是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三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除这三项以外的如果一项销售行为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二是新增了一项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本次新增了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归纳起来目前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一共有四项: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销售外购(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三是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四项第3目,建筑服务包括修缮服务,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某些设备如中央空调,做为不动产的一部分,它的维修保养是修缮服务的。根据11号公告第四条第二款,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电梯的维护保养服务属于其他现代服务。根据42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文件将安装运行后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范围,从电梯扩大到机器设备。
  结合上述三大变化,笔者提几点注意事项:
  首先,建设单位要对机器设备会计上做单独的会计核算。这样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比如中央空调的维护保养从2018年7月25日文件生效之日起可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次,对于42号公告影响到外购机器设备的投标报价及财税处理,有人认为:100万机器设备销售及安装,机器设备销售占90%,安装服务10%,将来会演变成机器设备销售占10%,安装服务90%,笔者认为机器设备的定价销售有公允价值,一般不应低于成本价,纳税人不可随意去做税收筹划安排。
  再次,销售外购机器设备负责安装,已经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降低投标报价。举个例子,甲方在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中,中央空调不含税价是1000万元,安装费不含税价是200万元。乙方建安企业外购中央空调,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报价:1000×(1 16%) 200×(1 3%)=1366(万元),甲方可取得进项税额抵扣1000×16% 200×3%=166万元,支付现金1366万元。甲方没有增值税抵扣要求,比如是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时,建安企业选择安装服务简易计税在招标环节很可能会具备价格上竞争优势。
  第四,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意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最后,提醒注意42号公告中的机器设备的范围,参照《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50531-2009),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配套的附属工程中电气、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通信及建筑智能等为房屋功能服务的设备,不包含材料、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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