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直以来,总有企业对自己分公司是否能开发票心存疑虑。那么,企业的分公司能否开发票?
答:这其实不是一个问题,原因很简单,"以票控税"是当前我国税收管理的主要方法。发票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国家的税款的安全。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由此可见,分公司应该申报缴纳税款,而如何来确定分公司的应纳税款,主要依据是发票。
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即可。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所以分公司虽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只办理税务登记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领取发票,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