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公司与挂靠的劳务公司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当中必须明确两大重要条款:
(1)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建筑公司必须代挂靠的劳务公司代发农民工工资;
(2)合同当中的发票开具条款必须明确:劳务公司给建筑公司开劳务发票时,必须在发票的备注栏中写清楚含建筑公司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元,同时在发票的备注栏里写明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和项目名称。
2)建筑公司必须以挂靠的劳务公司的名义与民工签合同,合同上必须盖劳务公司的公章,建筑公司必须以挂靠的劳务公司的名义,给每一位民工上社会保险和扣缴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一式三份:民工本人、建筑公司、劳务公司。
3)规避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合同的签订技巧
(1)在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条款中,注明工资必须是含社会保险的工资;
(2)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有社会保险事宜条款,该条款必须注明财务出勤表等等的内容。
4)建筑企业加强农民工工资的管理
(1)建筑企业在工地项目部上必须配备一位劳资专管员,加强对农民工进场、出场和编制工时考勤记录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给建筑公司留档备查,一份给劳务公司做账依据;
(2)建筑公司的财务部必须将农民工在当地的银行开户(农民工工资卡),发放到每一位农民工手中;
(3)建筑企业驻工地的劳资专管员必须收集每一位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让每一位农民工签字确认;
(4)建筑企业财务部根据劳资专管员传递回来的农民工工资考勤记录表编制每个月的工资清单(表),一式两份,一份建筑公司存档备查,一份给劳务公司做账的成本依据;
(5)建筑企业财务部根据劳动合同的名单清单、工时考勤记录表和工资表,审核无误后,每月发放到民工本人工资卡;
(6)一般而言,建筑公司严禁将班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代发农民工工资,若一定要班组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代发农民工工资的话,必须采取以下两种措施:
建筑公司签代发协议(劳务公司委托包工头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协议);
实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