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使用的《发票领用薄》丢失后如何进行挂失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规定:发票领用簿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涂改。如有丢失,立即报告税务机关,申请挂失后补发。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明确答复口径为:各级税务机关可以依据征管系统中发票领用存数据信息和身份认证信息对纳税人领用发票信息予以核对管理,如发生丢失发票领用薄丢失,核对相关信息后可直接补发,不必做登报等挂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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